Page 90 -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8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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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文化風貌 學生金馬獎,嘉惠全臺影視新秀,提供學子第一桶金
新北市學生影像新星獎
打造城市新藝力
為推動影視文創產業發展,本局自 99 年起開辦電影補助。100 至 103 年期間,陸續辦理各
項影視製作補助計畫,共計補助 14 部長片、13 部短片、8 部紀錄片及 5 部電視劇,合計補助
7,279 萬 5,000 元。104 年起影視補助轉型為「學生影片製作補助」,專以國內大專院校學生為對
象進行扶植,共補助 20 部劇情短片,合計補助 324 萬 5,000 元。105 年將「學生影片製作補助」
升格八年紀實
轉型為競賽,首次舉辦「學生影像新星獎」,截至 107 年止,共計有 64 部得獎作品,合計補助
427 萬 4,000 元。
演藝活動補助計畫
凡經政府登記立案之演藝團體、公益法人(不包括政府、政黨、學校、經紀公司等機構及
其所屬單位主辦之活動計畫)及年滿十八歲且具有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民符合「新北市政府
文化局演藝活動補助作業要點」之規定者可向文化局提出申請,依「新北市演藝活動補助作業
要點」公開徵選,評選出優秀團隊予以補助,並提供展演場地。期能透過多元優質的展演及藝
文補助,促進各類展演藝術於本市蓬勃發展。本補助計畫自 100 年至 107 年止共補助 796 團
體與個人於本市演出,補助包含音樂、戲劇、舞蹈、民俗技藝等各類型演出活動,補助總金額
為 9,339 萬 8,000 元。
傑出演藝團隊徵選及獎勵計畫
為使藝文補助更臻健全,配合規劃「傑出演藝團隊」與「輔導演藝團體」兩項長期性獎助機
制。「傑出演藝團隊」係配合文化部補助款辦理之徵選計畫,以徵選出新北市演出經驗績優之專
業演藝團隊為宗旨,輔導其永續經營,並深入基層,巡迴鄉鎮市演出以推廣表演藝術。「輔導演
藝團體」則為輔導本市具發展潛力演藝團隊,每 3 年評選 1 次,1 次補助 3 年營運經費,為長程
輔導計畫。100 年至 102 年輔導演藝團體、傑出演藝團隊共補助 48 件。為使資源有效發揮,
103 年起將該二項計畫整併為「新北市政府傑出演藝團隊徵選及獎勵計畫」,每年辦理徵選,並
規定獎助年限,讓更多
新起之秀,有機會獲
得扶植機會。100 年至
107 年止傑出演藝團隊
徵選及獎勵共 96 件,
獎勵總金額為 5,827 萬
元。 榮獲文化部 106
年度「縣市傑出團隊徵
「2017 新北市學生影像新星獎」頒獎典禮,由朱立倫市長頒獎 選計畫」評鑑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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