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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基金會執行長舒靜嫻專訪
「臉部平權」,不要歧視更要平常心
文/陳柏因
當服務對象還在人生谷底自苦時,
因為自己的不放棄、堅持、真誠關懷與耐心等待,
加上團隊的支持,這樣的付出感動對方,
讓對方願意重新奮起,擁有新的生命契機,
這是最美妙的地方。
-舒靜嫻
光基金會執行長舒靜嫻表示,推動「臉部
「臉部平權」運動將滿10周年!陽光基金會曾經 陽平權」不是只希望顏面損傷的人被友善對
針對民眾進行身體意象調查,發現高達8分之1的 待而已,更遠大的目標和境界是不需要同情、不
人曾經因為外貌而被不友善對待,取笑或是不喜 要帶有弱勢的偏見,顏面損傷不見得就一定特別
歡的綽號在受訪者心中變成揮不去的陰影,陽光 需要幫助,顏損傷友要的是「基本人權」,是尊
重不是可憐,要自由、要做自己,希望能力和本
基金會推廣「臉部平權」,認為不只臉部,甚至
質被看見、被肯定,不要以貌取人、更不被外貌
外貌、身材都應該「平權」,沒有人應該因為外
的定義所烙印。舒靜嫻強調,部分歐美國家甚至
觀而被標籤、歧視,希望透過推動,讓社會大眾
有類似國內N CC的單位,已經要求媒體不能針對
以「平常心」對待這些外貌特殊的朋友。 角色的外貌有刻板印象的「人設」,例如反派角
色不該就是滿臉凶惡、疤痕、刺青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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