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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 左右護龍奉祀神祇
第二篇․諸神信仰篇
第四章 左右護龍奉祀神祇
本章主要探討新港奉天宮左右護龍所奉祀之神明,相關祭祀空間包含有:供奉著笨港城隍
爺及協侍的左護龍前房(又稱「城隍殿」),供奉著虎爺的右護龍前房(又稱「虎爺殿」),供奉
著七塊長生祿位的右護龍後房(又稱「長生祿位殿」)等。希冀藉本章敘述對新港奉天宮左右護
龍所奉祀諸神祇,能夠有更多的認識與了解。
第一節 城隍殿(左護龍前房)
一、笨港城隍爺
(一)神祇信仰源流
城隍,又稱為城隍爺、城隍爺公、城隍老爺或城隍尊神等。城隍原意是「城牆」與「護城
河」的意思,《易經.泰卦》載:「城復於隍」,即指城隍是指城郭與湟水,也就是護城河;《禮
記》曰:「天子大臘八,水庸居七」,意謂天子郊祭八種神,城隍(水庸)排第七,可見城隍祭
典之重要性。當時天子祭拜城隍是表示感謝城郭與護城河保衛人民的安全,因此城隍原屬於自
然崇拜。不過五代以後,城隍由自然神轉化為人格神,城隍爺被認為是掌管「司法」與「檢察」
的神明,職司陰間的司法體系,在冥冥之中監視著人民與官吏的行為。明清以後,官府特別重
視地方城隍信仰,納入地方官祀之內,希望藉由民間信仰,形成安定社會、匡正人心的重要力
量。而為了對應人世間的官吏制度,城隍爺也逐漸發展成為一種神明官職,類似各級地方官,
按其管轄區域而分為京城隍、都城隍、府城隍、縣城隍等;同時朝廷給予各級城隍不同的封號,
其中將都城隍爺封為「承天鑒國司民昇福明靈王」、府城隍封為「威靈公」、州城隍封為「靈佑
侯」或「綏靖侯」、縣城隍爺封為「顯佑伯」,藉此彰顯各級城隍爺的身份與地位。
新港奉天宮的城隍爺,一般認為早在雍正 9 年(1732)笨港縣丞署設置時,就從「諸羅縣
城隍廟」分靈,迎至笨港天后宮內奉祀,世稱「笨港城隍」。由於笨港城隍為諸羅縣城隍之分靈,
亦即為「縣級城隍」,故封號為「顯佑伯」;同治 13 年(1874),因嘉義縣城隍在戴萬生事件時,
屢顯神蹟,護城有功,因此欽差大臣沈葆楨及福州將軍文煜等乃偕同其他官員聯名上奏,懇請
加封,後清廷順其等所請,遂於光緒元年(1875)敕封嘉義縣城隍為「綏靖」,亦即成為州級的
「綏靖侯」,因此新港奉天宮笨港城隍也隨之而晉升。每年農曆八月二日為笨港城隍聖誕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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