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0 - 新港奉天宮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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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奉天宮志續修◆上
               The Temple History Renewal Fengtiangong, Xingang



               記載光緒 10 年〈新港郊規約書〉,其中的金福安、長慶春、金慶順、金義順等,無不顯示出是
               街庄中以商業為主的居民成立的媽祖神明會。
                    另一方面,五媽神明會的廣泛成立約在道光、咸豐、同治、光緒年間(1840-80 年左右),

               這廣泛分布在新港街的外圍,如板頭厝、大潭庄、海豐仔、埤仔頭、柴林腳等,這一方面顯示
               出不同於前述的祖媽、二媽神明會等系統,而是在媽祖信仰往外輻散後的狀況,而媽祖往外繞
               境時,多是以五媽出巡為多。另一方面,也就呈現這些大多是以農業為主的居民組成的媽祖神

               明會。至此可以大概從成立時間點與生業的差異來看出兩類的媽祖神明會性質。
                    歷來在討論地域社會時,由於帝制中國的行政機構的最基層單位是縣,以下多倚賴間接的

               統治,間接統治則是以鄉黨宗族意識或是其他有地緣基礎的組織來進行管理。廟宇也是其中一
               個重要的管理單位,但是多忽略由廟宇延伸出去的神明會組織,也具有一定程度的地方社群意
               識與承擔一定的自治管理。這從上述的〈規約書〉等材料就能窺知一二。



               第二節   日治時期的神明會




                    日治時期的媽祖神明會材料相較於清代時期有較多留存,且日治時期初期經過有系統地舊
               慣調查,有不少值得參考的珍貴文獻與相關研究留下,儘管這都是以大日本帝國殖民統治為考
               量所研究的,但仍有參考價值。此外,民間仍留下不少的相關神明會帳簿或會簿,可在相當程

               度上增補神明會研究的缺口。考察日治時期有關神明會的調查與研究,有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
               的《臺灣私法》第一卷(1910)、丸井圭治郎的《舊慣ニ依ル臺灣宗敎概要》(1915)、丸井圭治
               郎的《臺灣佛教》(出版年不詳)、片岡巖的《臺灣風俗誌》(1921)、梶原通好的《臺灣農民生

               活考》(1941)等。其他如丸井圭治郎的《臺灣宗教調查報告書》(1919)、新巷庄役場的《新巷
               庄勢要覽》(1940)以及相關的政府資料統計書,都有紀錄全臺各地神明會的數據,儘管沒有更
               詳細的數據或資料,但仍可用於比對參考。

                    如《臺南州祠廟名鑑》的記載,在前述清國時期的媽祖神明會有不少至日治時期仍有運作,
               儘管無法得知是否已是全部,但由於在總督府公文類纂裏,幾乎無相關新港(當時稱為新巷庄)

               的神明會相關資料,所以目前最能依賴的材料仍是《臺南州祠廟名鑑》一書,其餘只能藉由田
               野訪查與相關古文書的發現才能有所進展,或是藉由上述相關普查性的調查報告來增補。
                    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所編纂的《臺灣私法》記載有關神明會的性質:


                      神明會是為祭祀神佛而組織之團體,由同鄉人、相同行業者、讀書人或是親友所形成
                      的團體。其目的以信奉神佛為主,雖兼有增進各自利益的企圖,但在祭祀神佛上,與
                      寺廟無相異之處。神明會有特別的營造物,是做為團體而存立。是有所謂會腳或爐下
                      而進行的會員結合之團體,有其財產,經營祭祀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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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   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臺灣私法》第一卷下(臺北: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1905),頁 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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