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0 - 心輔手冊-國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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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8-3 國民中學中輟通報及復學輔導之職掌分工表
學校人員 中輟通報 復學輔導
運用適當的教材教法,引起學生學習興趣;主動關懷並鼓勵學習困難學生。
任課教師 上課確實點名,遇不明原因缺課者立即知會導師或學務處;上課中發現學
生問題與導師、輔導處(室)聯繫,積極處理。
掌握學生缺曠課情形,聯絡家長以 至學務處填寫中途輟學學生復學通報
了解原因,適當處理並進行記錄。 單;持續追蹤其適應狀況。
學生未經請假未到校前 3 日,會 掌握該生出缺席情況、日常行為表
導師 同學校相關人員進行家庭訪問, 現;隨時聯絡家長並加以記錄。
必要時請警政及民政單位協助。 關懷學生、發掘其優點,給予表現機
第 4 日(第 1 節課前)至學務處 會,建立其自信心與增加其成就感;
填寫中途輟學學生通報表。 或安排同儕協助以提供支持。
生教組主動查核學生出缺席紀錄, 與輔導處(室)合作,協助個案中輟
請導師了解狀況或協同家訪。 協尋及復學適應輔導。
學務處 寄發缺曠課掛號信函通知家長。 與導師討論班級經營策略,以協助中
持續追蹤協尋,中途輟學學生通 輟復學學生後續返班適應。
報表轉知註冊組進行網路通報。 追蹤該生到校出缺席的穩定度。
註冊組至中輟通報及復學系統進 註冊組至中輟通報及復學系統進行通
行通報,行文強迫入學委員會。 報,行文強迫入學委員會。
教務處 通報完成後副本知會相關行政單 通報完成後副本知會相關行政單位以
位以利其後續輔導處理。 利其後續追蹤並留存備查。
追蹤並了解該生中輟原因;協調與 追蹤輔導該生中輟狀況,與家長保持
討論各處室之中輟學生尋回策略。 聯繫,鼓勵學生返校復學。
通知相關單位,視學生需求轉介 待其決定復學,召開中輟學生復學輔
相關資源並進行整合;召開中輟 導相關會議,討論適切輔導措施(例
學生復學輔導相關會議,以討論 如多元彈性教育課程、認輔教師或諮
輔導處(室)
輔導策略。將學生處遇情形轉知 商輔導等)。
校內業務主責單位,俾利其通報 隨時與相關教師保持聯繫,掌握學
資訊更新。 生學校適應情形、並作好追蹤輔導
紀錄。
◎ 參考來源:改編自高雄市中輟學生輔導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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