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01 - 保險法及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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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相關子法及行政釋令( 函)    775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酒後駕車加費費率表

          前一年有違反酒後駕車紀錄次數                             汽車
                    1次                               3,600

                    2 次                              7,200

                    3次                              10,800

                    4次                              14,400

                    5 次                             18,000

                   5次以上          依前一年有違反酒後駕車紀錄次數乘上 3,600元,不設上限。

          說明:
          一、 本表所列之酒後駕車加費僅適用於汽車車種。
          二、 本表之加費對象為違反酒後駕車規定者於違規當時所駕駛車輛之所
               有人。
          三、 保險人對於被保險人前一年有違反酒後駕車之紀錄,應依違規次數按
               上表所列金額加收本保險之保險費;保險人於保單到期前三個月計算
               續保保費,倘該期間內被保險人發生違反酒後駕車紀錄,則納入下年
               度計算;違反酒後駕車紀錄依交通監理機關提供之資訊為準。
          四、 上表酒後駕車加費已含特別補償基金提撥率 ( 3% ) 與安定基金之提存率
               ( 0.2% ) 。
          五、 本表所列之酒後駕車加費均為一年期之保險費,被保險人或保險人依
               法終止本保險契約時,保險人應按未到期日數與保險期間 ( 按日數計
               算 ) 之比例,計算應退還之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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