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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相關子法及行政釋令( 函) 775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酒後駕車加費費率表
前一年有違反酒後駕車紀錄次數 汽車
1次 3,600
2 次 7,200
3次 10,800
4次 14,400
5 次 18,000
5次以上 依前一年有違反酒後駕車紀錄次數乘上 3,600元,不設上限。
說明:
一、 本表所列之酒後駕車加費僅適用於汽車車種。
二、 本表之加費對象為違反酒後駕車規定者於違規當時所駕駛車輛之所
有人。
三、 保險人對於被保險人前一年有違反酒後駕車之紀錄,應依違規次數按
上表所列金額加收本保險之保險費;保險人於保單到期前三個月計算
續保保費,倘該期間內被保險人發生違反酒後駕車紀錄,則納入下年
度計算;違反酒後駕車紀錄依交通監理機關提供之資訊為準。
四、 上表酒後駕車加費已含特別補償基金提撥率 ( 3% ) 與安定基金之提存率
( 0.2% ) 。
五、 本表所列之酒後駕車加費均為一年期之保險費,被保險人或保險人依
法終止本保險契約時,保險人應按未到期日數與保險期間 ( 按日數計
算 ) 之比例,計算應退還之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