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 - 桃園社居最有力_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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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資產:不屬於上列各項資產之其他資產。
                   1. 存出保證金:存出供作各種保證用之款項。

                   2. 雜項資產:不屬於上列各項資產之雜項資產。
               ★負債類會計科目及說明

               一、流動負債:指一年內,以流動資產或其他流動負債償付之債務。

                    1. 短期借款:償還期限在一年以內之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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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應付票據:一年以內到期之應付票據。
    01              3. 應付款項:應付未付之一切款項。


                    4. 代收款項:代收之一切款項。

       社區經營管理       5. 預收款項:預收之一切款項。

               二、長期負債:具有固定性質之負債。
                       長期借款:償還期限在一年以上之借款。

               三、其他負債:不屬於上列各項負債之其他負債。
                      1. 存入保證金:存入供作各種保證用之款項。

                      2. 雜項負債:不屬於上列各項負債之雜項負債。
               ★基金暨餘絀科目及說明

               一、基金:依本辦法第二十條規定提列之準備基金及其孳息。
               二、餘絀:收支決算所發生結餘或短絀之款項。

                      1. 累計餘絀:歷年經費收支決算之餘絀。
                      2. 本期餘絀:本年度經費收支決算之餘絀。

               ★收入類會計科目及說明
               一、入會費:會員入會時,依章程規定一次繳納之會費。

               二、常年會費:會員依章程規定繳納之常年會費。
               三、事業費:其總額及每份金額應由會員(代表)大會決議,報請主管機關轉由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徵收之事業費。
               四、會員捐款:由會員自由捐助之款項。

               五、補助收入:政府或其他團體補助之收入,其細目分為:
                      1. 政府補助收入:經政府核准補助之經費。

                      2. 其他補助收入:接受其他有關補助。

               六、委託收益:接受有關機關團體委託舉辦業務之各項收入。
               七、會員服務收入:提供會員服務之收入。

               八、專案計畫收入:舉辦專案計畫之收入。
               九、其他收入:不屬於上列之各項收入。

               ★支出類會計科目及說明
               一、人事費:工作人員之薪給及其他補助費獎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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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辦公費:處理會務所需之各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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