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 - 桃園社居最有力_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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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資產:不屬於上列各項資產之其他資產。
1. 存出保證金:存出供作各種保證用之款項。
2. 雜項資產:不屬於上列各項資產之雜項資產。
★負債類會計科目及說明
一、流動負債:指一年內,以流動資產或其他流動負債償付之債務。
1. 短期借款:償還期限在一年以內之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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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應付票據:一年以內到期之應付票據。
01 3. 應付款項:應付未付之一切款項。
4. 代收款項:代收之一切款項。
社區經營管理 5. 預收款項:預收之一切款項。
二、長期負債:具有固定性質之負債。
長期借款:償還期限在一年以上之借款。
三、其他負債:不屬於上列各項負債之其他負債。
1. 存入保證金:存入供作各種保證用之款項。
2. 雜項負債:不屬於上列各項負債之雜項負債。
★基金暨餘絀科目及說明
一、基金:依本辦法第二十條規定提列之準備基金及其孳息。
二、餘絀:收支決算所發生結餘或短絀之款項。
1. 累計餘絀:歷年經費收支決算之餘絀。
2. 本期餘絀:本年度經費收支決算之餘絀。
★收入類會計科目及說明
一、入會費:會員入會時,依章程規定一次繳納之會費。
二、常年會費:會員依章程規定繳納之常年會費。
三、事業費:其總額及每份金額應由會員(代表)大會決議,報請主管機關轉由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徵收之事業費。
四、會員捐款:由會員自由捐助之款項。
五、補助收入:政府或其他團體補助之收入,其細目分為:
1. 政府補助收入:經政府核准補助之經費。
2. 其他補助收入:接受其他有關補助。
六、委託收益:接受有關機關團體委託舉辦業務之各項收入。
七、會員服務收入:提供會員服務之收入。
八、專案計畫收入:舉辦專案計畫之收入。
九、其他收入:不屬於上列之各項收入。
★支出類會計科目及說明
一、人事費:工作人員之薪給及其他補助費獎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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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辦公費:處理會務所需之各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