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6 - 心輔手冊-高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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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7-4  個案輔導資料轉銜表

                                                   個案輔導資料轉銜表
                            原就讀學校名稱(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銜學生基本資料
                       轉銜學生姓名: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 日

                  原    身分證字號(或統一證號):_______________
                  就    轉銜學生於原就讀學校在學期間之輔導相關資料                                                   附件編碼
                  讀    □ 個別輔導摘要資料
                  學    □ 休學、復學、轉學等相關資料
                  校    □ 其他關鍵輔導資料
                  填    請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列                                  填表單位(人)簽署欄
                       填表人:
                       聯絡電話:
                                                                                                                   填表日期: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現                                    資料接收確認欄位
                  就
                       □ 確認接收原就讀學校所提供(勾選)之各項資料。
                  讀
                       □ 尚缺部分資料(有勾選但未提供),經聯繫補件後,已接收所有資料。
                  學
                             聯繫日期/時間: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_____ 時 _____ 分
                  校
                             補件日期/時間: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_____ 時 _____ 分
                  填
                       □ 尚缺部分資料(有勾選但未提供),經聯繫補件仍未提供。
                  列
                                                     接收單位(人)簽署欄
                       接收單位(人):
                                                                                                                    填表日期: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四)現就讀學校得視需要召開轉銜會議

                      1. 現就讀學校收到必要之輔導資料後,得視需要召開轉銜會議或個案會議,並進行個
                        案管理及輔導。

                      2. 原就讀學校應指派主責輔導人員參加轉銜會議,協助轉銜輔導服務之討論;其差旅

                        費由現就讀學校支付。

               (五)對未就學轉銜學生之後續追蹤
                    原就讀學校應於轉銜學生離校後,持續追蹤 6 個月。追蹤期限內確定現就讀學校者,原

               就讀學校應於通報系統通知現就讀學校進行轉銜輔導及服務;追蹤期間屆滿 6 個月,學生仍

               未就學者,原就讀學校應於通報系統通知所屬主管機關,由所屬主管機關列冊管理。

                    因著轉銜輔導時間與目的性的不同,茲將轉銜輔導前後階段(原就讀學校與現就讀學校)
               相關人員的具體任務表列說明如表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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