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0 - 心輔手冊-高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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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4-2      ○○高級中學學生穩定就學及中途離校學生輔導機制


               學生追蹤輔導紀錄表(2)


                 學生姓名                         出生日期                            身分證字號

                 就讀班級                         性         別                     學             號


                                               追蹤輔導及返校就學輔導紀錄

                  日    期                           通報追蹤輔導紀錄                                 記錄人員簽名























                  日     期                         結案後追蹤輔導紀錄                                 記錄人員簽名
























                說明:
                1. 學生發生中途離校(含休學)或復學時,學校應於 3 天內完成系統通報。

                2. 本表正面由主要通報人留存,影本提供導師、生輔組長、輔導人員進行個別諮商及紀錄。

                3. 導師應將追蹤輔導及返校就學輔導紀錄記載於 AB 卡或其他輔導紀錄系統,並依學生需求,聯繫相
                   關處室資源,以利後續之輔導。本表反面由紀錄人員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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