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4 - 心輔手冊-高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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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5-2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資源一覽表
項次 服務對象 聯繫方式
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
(1)補助對象:0—未滿 18 歲。
(2)資格:家庭收入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 1.5
網站: http://www.sfaa.gov.tw
倍(直轄市:家庭收入每人每月未超過消費支
主題專區/兒少福利/兒少經濟
出 80%);不動產合計不超過 650 萬元;平均 協助/兒少生活扶助
每人存款不超過 15 萬元等。
1 諮詢電話:各直轄市、縣(市)
(3)條件:未滿 18 歲的兒童少年,具中低收入戶
政府社會局(處)
身分,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經直轄市、
申請管道:洽詢戶籍所在地之區
縣(市)政府社會局(處)評估無力撫育及無
扶養義務人或撫養義務人無力維持其生活者。 公所社會課或里幹事
(4)補助內容:每人每月約 1,969~2,384 元(各縣市
不一)。
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
(1)補助對象:0—未滿 18 歲。
(2)資格:家庭收入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 1.5 網站: http://www.sfaa.gov.tw
倍(直轄市:家庭收入每人每月未超過消費支 主題專區/兒少福利/兒少經濟
出 80%);不動產合計不超過 650 萬元;平均 協助/兒少生活扶助
2 每人存款不超過 15 萬元等。 諮詢電話:各直轄市、縣(市)
(3)條件:父母一方或監護人失業、經判刑確定入 政府社會局(處)
獄、罹患重大傷病、精神疾病或藥酒癮戒治, 申請管道:洽詢戶籍所在地之區
致生活陷於困境等條件。 公所社會課或里幹事
(4)補助內容:每人 3,000(元/月),補助以 6
個月為原則,最多補助 12 個月。
網站:http://www.sfaa.gov.tw
主題專區/家庭支持/脆弱家庭
強化社會安全網脆弱家庭相關方案 服務專區
3 未滿 18 歲的學生家庭因遭遇經濟、教養婚姻、醫療 諮詢電話:各直轄市、縣(市)政
等問題,致未獲適當照顧之虞的家庭。 府社會局(處)、家庭教育中心。
申請管道:洽詢戶籍所在地之區
公所社會課或里幹事
未成年懷孕處遇服務
(1)個案管理服務:轉介直轄市、縣(市)政府社
會局(處),經評估提供未成年懷孕者經濟扶 網站:http://www.sfaa.gov.tw/ 主題專
4 助、托育補助、安置服務、就業諮詢、醫療保 區/常見問答/家庭支持
健、法律諮詢、收出養服務等措施。 網站:未成年懷孕求助網站
(2)全國諮詢專線服務:透過未成年懷孕諮詢專線
(0800-257-085)及未成年懷孕求助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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