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5 - 心輔手冊-高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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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        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資源一覽表(續)


                                                                                                                    附
                項次                        服務對象                                      聯繫方式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                                                                                      錄
                      (1)扶助對象:遭逢特殊境遇之單親、隔代教養、
                            家暴受害、未婚懷孕婦女及重大變故家庭
                            等。
                      (2)資格: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
                            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 2.5
                            倍及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 1.5 倍,
                            且家庭財產未超過 650 萬元。
                      (3)條件:
                            A.65 歲以下,其配偶死亡,或失蹤經向警察
                              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 6 個月以上。
                            B. 因配偶惡意遺棄或受配偶不堪同居之虐
                              待,經判決離婚確定或已完成協議離婚登
                              記。                                         網站:http://www.sfaa.gov.tw/
                            C. 家庭暴力受害。                                   主題專區/常見問答/家庭支持
                  5         D. 未婚懷孕婦女,懷胎 3 個月以上至分娩 2                     諮詢電話:各直轄市、縣 (市)
                              個月內。                                       政府社會局(處)或逕洽戶籍所
                            E. 因離婚、喪偶、未婚生子獨自扶養 18 歲以                     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
                              下子女或祖父母扶養 18 歲以下父母無力扶
                              養之孫子女,其無工作能力,或雖有工作
                              能力,因遭遇重大傷病或照顧 6 歲以下子
                              女或孫子女致不能工作。
                            F. 配偶處 1 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
                              之保安處分 1 年以上,且在執行中。
                            G. 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評估因三個月
                              內生活發生重大變故導致生活、經濟困難
                              者,且其重大變故非因個人責任、債務、
                              非因自願性失業等事由。
                      (4)扶助項目:緊急生活扶助、子女生活津貼、
                            兒童托育津貼、傷病醫療補助、法律訴訟補
                            助等相關扶助。

                      少年自立生活適應協助計畫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處)針對少年結                             網站:http://www.sfaa.gov.tw/
                      束家外安置後,經評估無法返家且年滿 15 歲以上                           主題專區/家庭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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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即主動提供銜接服務或補助;並由社政與教育主                             諮詢電話:各直轄市、縣(市)
                      管機關進行學生名冊勾稽,以協助高中(職)學生                             政府社會局(處)。
                      關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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