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27 - 保險法及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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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其他重要相關法規、行政釋令( 函) 及自律規範 1495
行為態樣 懲處標準
十二、 為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保險業務之法人或個人招攬保險。
招攬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之保險業務 ( 非可歸責於業務員者不在 撤銷登錄。
此限 ) 。
十三、 以誇大不實之方式就不同保險契約內容,或與銀行存款及其他金融商品作不
當之比較。
1. 以誇大不實之方式就不同保險契約內容作不當之比較,或 停止招攬 3
與銀行存款及其他金融商品作不當之比較,而陳述或散布。個月。
2. 以不同保險契約內容作不當之比較,提供業務員招攬,致 停止招攬 6
保戶權益受損。 個月。
3. 以與銀行存款、基金或其他金融商品作不當之比較,提供 停止招攬 6
業務員招攬,致保戶權益受損。 個月。
十四、 散播不實言論或文宣,擾亂金融秩序。
1. 對不特定之第三人散播不實言論或文宣,擾亂金融秩序或
其他公司營業、信譽。 撤銷登錄。
2. 對特定 ( 準 ) 保戶散播不實言論或文宣,擾亂金融秩序或其 停止招攬 3
他公司營業、信譽。 個月。
十五、 挪用款項或代要保人保管保單及印鑑。
停止招攬 3
1. 代要保人保管保單及印鑑。
個月。
2. 代要保人保管保單及印鑑,致保戶權益受損。 撤銷登錄。
3. 挪用款項( 如理賠金、解約金、保險單借款等其他保險款項) 。 撤銷登錄。
十六、 於參加第五條之資格測驗,或參加第十一條之特別測驗時,發生重大違規、
舞弊,經查證屬實。
於業務員資格測驗、汽車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或投資型保險商
品業務員資格測驗、銷售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測 撤銷登錄。
驗等特別測驗有冒名頂替應考之實 ( 含頂替者及被頂替者 ) 。
十七、 違反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九條、第十一條第二項、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十五
條第四項、第五項或第十六條規定。
1. 未通過非經營同類保險業務之保險業務員測驗及完成登錄,停止招攬 6
而招攬該類之保險商品。 個月。
2. 未通過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資格測驗、銷售外幣收付非
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測驗等特別測驗及完成登錄,而招 撤銷登錄。
攬該等保險商品者。
停止招攬 3
3. 登錄證到期經通知未辦理換證。
個月。
4. 登錄證到期經通知未辦理換證,而招攬保險。 撤銷登錄。
5. 未經公司許可,擅自修改、自行製作或委託第三人製作招 停止招攬 6
攬相關文宣、廣告、簡介、商品說明書及建議書等文書。 個月。
6. 為非所屬公司招攬有關保險業務。 撤銷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