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18 - 保險法及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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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0 新型態人身保險商品認定標準
例 22 : 市面上已銷售的癌症保險給付項目計有 11項與 10項二種商品,
新商品組合其中之 5項與 4項而成 9項保險給付項目之商品,是
否為同類型?
Ans : 同類型 ( 適用第 2點第 2項第 3款 )
例 23 : 市面上已銷售的利率變動型壽險其利率變動調整值僅有增購保
額,新商品設計時變更為儲存紅利與增購保額,是否為同類型?
Ans : 不可視為同類型。( 不適用第 2點第 2項規定 )
例 24 : 市面上已銷售的終身壽險其紅利給付為滿 5年給付,且未達者有
紅利,新商品設計時變更為滿 5年計算一次,且未達者無紅利,
是否為同類型?
Ans : 不可視為同類型。( 不適用第 2點第 2項規定 )
例 25 : 保險商品之「殘廢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 11級 75項) 」與示範條款規
範相同,且未增減「殘廢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 ( 11級 75項) 」之內
容,而另於契約條款中設計其他非屬示範條款之殘廢給付項目 ( 例
如:燒燙傷殘廢給付項目 ) ,惟設計之殘廢給付項目為獨立給付項
目,即未約定「合計給付最高以保險金額為限」者,是否屬同類型?
Ans : 同類型 ( 適用第 2點第 2項第 3款 )
例 26 : 若公司已設計第一張外幣非投資型保險商品核准後,第一張人民
幣非投資型保險商品是否為同類型?
Ans : 不可視為同類型。( 適用第 2點第 4項第 8款 )
例 27 : 若公司已設計第一張人民幣非投資型保險商品核准後,並同時符
合第 2點第 4項第 1款及第 8款之條件,其他幣別之第一張外幣
非投資型保險商品是否為同類型?
Ans : 同類型。( 不適用第 2點第 4項第 1款 )
例 28 : 保險商品中同一保險給付項目,若該保險給付項目屬傷害保險且
將人壽保險之全殘廢等級表及傷害保險之殘廢程度與保險金給付
表混合使用,是否屬同類型?
Ans : 不可視為同類型。( 適用第 2點第 4項第 3款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