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23 - 保險法及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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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各項商品審查相關法令、示範條款及行政釋令( 函) 895
四、 各會員公司對新型態個人保險商品認定有疑義時,應檢附相關保險單條
款及費率釐訂文件,並就認定疑義部分予以說明,函請本公會認定之。
五、 各會員公司報送人身保險商品時,除另有規定外,準用新型態人身保
險商品認定標準辦理。
六、 本認定標準釋例態樣如附件。
附件
新型態個人財產保險商品認定標準第二點釋例態樣
例 1 : 市面上已銷售的農業保險,僅改變承保之保險標的物,其餘承保
風險、啟動參數種類 ( 如風速、雨量、溫度等 ) 與已核准商品相
同,例如:市場上已有A農作物,將A農作物改為B農作物或A
漁種改為B漁種,其餘不變者,是否屬新型態?
Ans : 保險商品架構及參數種類相同,承保範圍及保險給付項目相同,
屬同類型⋯⋯. ( 適用第 2點第 2項第 1款 ) 。
例 2 : 市面上已銷售之執行人員責任保險如強制執行人員、刑事執行人
員,其承保範圍均係以被保險人依相關法律執行職務,因錯誤行
為違反職務上應盡之義務,致第三人受有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
人負賠償責任,而受國家賠償義務機關依國家賠償法求償之責任。
若僅承保對象改變,其餘承保風險與已核准商品相同者,是否屬
新型態?
Ans : 僅承保對象改變,承保範圍及保險給付項目相同,屬同類型⋯⋯
( 適用第 2點第 2項第 1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