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 - 衛福季刊_No.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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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兒津貼、托育補助現行制度
                                                            申請說明
                   選擇 1
                公辦托嬰中心               $ 3,000               *家戶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 20%
                公共托育家園                                     *未滿二歲兒童送托政府簽約之保母、
                                                             托嬰中心或托育家園
                             私托加入準公共化         $ 6,000
                   選擇 2                                    *兒童送請日托、全日托或夜托,
                私立托嬰中心
                             私托未加入準公共化        $ 2,500        每週托育時數達 30小時以上
                                                           *未領取該名兒童 ( 軍保、公保、就業保險 )
                             保母加入準公共化         $ 6,000
                   選擇 3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合格登記保母                                     *未接受政府公費安置
                             保母未加入準公共化        $ 2,500
                                                           *育兒津貼、托育補助擇一請領
                   選擇 4              $ 2,500
                  自行照顧             沒有就業限制
                                                                    了解更多
                  *四選項擇一申請  *中央補助與地方補助擇優                            1.1957專線洽詢
                                                                    2.衛生福利部
                 申辦進度查詢
                                                                      育兒津貼及托育準公共化專區
                 1.原申請之公所或
                   縣市政府社會局(處 )
                 2.送子鳥資訊服務網
                                       送子鳥



            心,有責任針對弱勢家庭優先挹注資源予以照                               任托育人員、托嬰中心設計退場機制,這樣才能
            顧,包括低收入家庭、中低收入家庭、家有未滿                              有效維護整體托育服務品質,受托嬰幼兒安全也
            3歲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幼兒之家庭、高風險                              才能獲得充分保障。
            家庭、特殊境遇家庭幼兒、多胞胎家庭幼兒等,
            保留一定比例的優先就托名額。                                     民眾依不同需求 選擇適合育兒方式


            查核機制 保障受托嬰幼兒安全                                     簡慧娟叮嚀,家長選擇居家托育人員或托嬰中
                                                               心時,應依自己需求、嬰幼兒特質、經濟負擔
            依據現行法規,托育人員任用均應符合兒童及少                              能力等綜合考量,選擇合適育兒方式。期待所
            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暨居家托育及機構托育相                               有0 -2歲的孩子都能受到完整照顧,健康、快樂
            關法令規定,且每年參與1 8小時在職訓練以提升                            成長。
            專業知能。其中居家托育人員,需接受政府定期
            或不定期的訪視、輔導與查核,托嬰中心則透過                                    特別誌謝
            機構評鑑、訪視輔導、聯合稽查等督導、管理機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署長 簡慧娟
            制確保服務品質穩定。同時也在法規中針對不適







                                                                                                www.mohw.gov.tw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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