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44 - 新港奉天宮志(上)
P. 444

新港奉天宮志續修◆上
               The Temple History Renewal Fengtiangong, Xingang



                  新港黃元派為「鱷魚師」嫡傳弟子,當時黃元派的武館並沒有立館名,每逢新港熱鬧節慶
               出陣時,只在旗上書寫「越國」兩字。日治大正初年,民雄的「紅毛獅」來新港遇到黃元派,從
               武術招勢等方面發現彼此是出自「鱷魚師」門下的師兄弟,並找上邀請黃元派前來的前清秀才

                                     39
               林維朝(1868-1934), 在言談間知道兩人都是自福建平和縣移民來台,認為師兄弟應平和相
               處自勉,乃建議將武館正式命名為「平和館」。當時黃元派還有同門師兄弟「赤獅」、「大塊闊
               獅」兩人武藝也很高強。新港媽祖要去台南繞境時,平和館通常會跟著出陣,回程時,從台南

               一路拚館回到新港,沿路各家武館沒有人能滅其威風。平和館也就因此聲名遠播,沒人敢輕言
                             40
               到新港踢館。
                  明治三 15 年(1902),9 歲的黃添木在父母相繼去世後,投靠到開武館的伯父黃元派家,跟
               在這位「鱷魚師」嫡傳弟子的身邊。黃添木自小在伯父教導下學習,不僅精通草藥療用、並習得
               一身好武藝。當他使出拿手絕招「顫身」功時,旁人都無法近其身,遭他的「冷手」打到,受傷

               處就從內部開始潰爛起。黃元派的舊識林維朝愛其才,想支持他開藥店,在黃添木看來,藥店
                                                                                                    41
               的生意是「量仔入、戥仔出」,雖可獲利甚多,但與其志向不同,而婉拒林維朝的美意。
                  當時每逢開館授徒時,還是借用紅毛獅掛名、收館禮,黃添木則義務教授,甚至連損傷接
               骨他也不收紅包。黃善化(黃添木的第五兒子)說:「古早人在講,貧文富武才有法度,阮爸 59
               歲就去世,要養 9 男 2 女,11 個孩子,雖然是窮人底,又堅持查甫囝仔不入贅,查某不做童養

               媳,以前是闊種卻窄收,無法維持家庭,怨嘆而死」。加上後來國民政府實施三七五滅租、耕者
               有其田時,原本承租不少土地耕種的黃添木,卻堅持這些都不是自己親手所賺,只留下菜公厝
                                              42
               的承租地,其餘都歸還給地主,   幾乎一貧如洗。加上二二八事件後,武館的操練兵器都遭沒
               收,平和館幾乎要散館。
                  後來黃添木的徒弟張金郎找了一起工作的女孩們,利用晚上時間打拳。當時 12 歲的黃善化
               在鄰居相邀下前往,因為 7 歲起他就在旁觀看父親教兄長打拳,因此也學會拳術,由於所打的

               拳路他都會,而成為這群娘子軍的老師。三、四年之後練拳的人變多,也有男生加入,最多時達
               100 多人,平和館的名聲在鄉間再次傳開。在各庄頭的頭人、當軍(後援會)出錢出力下,積極

               利用晚上在空埕操練。在 1955 年南部七縣市武術比賽,平和館勇奪亞軍。有一段時間,每逢過
               年過節、神明生、結婚時,可以看見平和館的獅陣在新港的街上飛舞著。而黃海岱的徒弟,住在
               新港的鄭一雄,其布袋戲正風光時,在廟口與平和館互相拚場,一邊是布袋戲金光泵泵滾,一
               邊是咚咚鼓聲獅陣牽圈吆喝著。

               39   林維朝(1868-1934),字德卿,號翰堂,別署怡園主人。嘉義縣新港鄉人。祖父林老成因剿定戴萬生匪
                  亂有功,受賜戴 5 品藍翎。其父  林慶  亦膺莊耆盛名。誕生在這樣的高門,維朝自幼聰穎,接受儒學
                  教育,光緒十三年(1887)中縣學生員第十 1 名(秀才)。同年父喪,維朝繼承家業,並投資製糖、商
                  行等業,當時盜賊橫行,他遂以 1 介文人投入衛護鄉國的責任,深獲鄉民景仰。參見吳珍妮著,〈林維
                  朝文學研究〉(中正大學臺灣文學與創意應用研究所學位論文),2013 年 1 月。
               40   顏新珠編著,《打開新港人的相簿》,頁 170-175。
               41   顏新珠編著,《打開新港人的相簿》,頁 170-175。
               42   顏新珠編著,《打開新港人的相簿》,頁 170-175。



             442
   439   440   441   442   443   444   445   446   447   448   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