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1 - 心輔手冊-高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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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 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
肆 學校輔導工作外部評鑑
第九章
一、校務評鑑
校務評鑑係以確認教育品質的內涵來擬訂客觀評鑑標準,利用自我評鑑及專家訪視等方
學校輔導工作評鑑與績效展現
法,瞭解學校經營品質實況,從而達成維護教育品質的績效責任及持續改善之目的。因此學
校輔導工作的整體評鑑,建議可先以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之校務評鑑指標,以為輔導工作
績效評估之重要參考基礎。表 9-5 彙整近期臺北市、新北市、高雄市及國教署等之校務評鑑中
輔導項目指標以供參考。
表 9-5 校務評鑑中之輔導工作評鑑指標彙整
向度 項目 內容
學生輔導工作計畫的擬定與實施
行政運作/
學生輔導設施及經費的運用、輔導人力編制
學生輔導計畫
學生輔導資料的建置、運用與管理
學 學生三級輔導工作
團隊合作/
生 資源網絡在學生輔導上的運用
輔導系統
輔 親師合作與輔導知能的提升
導 協助學生自我探索及適性發展
正向適性的輔導措施
生命教育的規畫與執行/憂鬱自傷防治
高關懷學生的通報與輔導
諮商與專案輔導
諮商與專案輔導工作
二、其他評鑑
除校務評鑑外,許多機關團體亦設置與輔導相關之評鑑或獎項,如:教育部友善校園獎(卓
越學校、傑出輔導人員、傑出導師、傑出行政人員等)、教育部生命教育(績優人員、特色
學校)、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推行輔導工作績優學校暨輔導人員活動)等,亦可作為輔導
工作評鑑之標竿,作為對於學校推行輔導工作績效之參考。
總之,輔導人員在進行評鑑或檢核工作時,可依據任務目標規畫評鑑指標,以戴明循環
「計畫(P)—執行(D)—檢核(C)—行動(A)」之循環架構,針對每項工作進行具體檢核。
此外,在檢核過程中,亦需同時兼顧質與量的展現,以呈現有效性和適配度之輔導資訊。總之,
整體輔導工作的績效評估和成果展現結果,可同步回饋到學校輔導工作之規畫與後續推展;
學校輔導人員的自我工作檢核,亦可作為回饋與規劃學校發展性輔導或教師輔導知能研習方
向,透過反饋機制,提升學校輔導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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