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 - 心輔手冊-大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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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創新人力計畫
(一)緣由
「創新人力計畫」依據 96 年所制定的《教育部補助私立大專校院學生事務與輔導創新工
作專業人力要點》(以下簡稱《創新人力要點》),此要點歷經數次修正,主要因應軍訓教官
遇缺未補後之校園人力缺額,改以遞補與充實學生事務及輔導工作之相關專業人力。遞補的順
序為:(1)校安人員;(2)心理師;(3)宿舍與生活輔導人員;(4)社團輔導與服務學習
輔導人員;(5)行政與資訊管理人員;(6)社工師;(7)其他辦理學務與輔導創新工作人員,
包含辦理性別平等教育之人員、僑生/外籍生輔導員、衛生保健人員、不具證照之社工人員、
心理輔導人員等。
(二)補助對象
目前本要點僅提供私立學校申請,雖然此要點優先遞補校安人員,但仍有爭取增補專業輔
導人員的機會,建議依照學校需要跟學務長或相關組長協調爭取之。
(三)補助額度
此計畫可申請經費額度之計算方式請詳閱《創新人力要點》及相關公文,原則上以教官退
休未補的人數,來計算可申請補助的人事費。此外,依照《創新人力要點》第3點和第4點規
定,明訂補助以薪資及年終獎金為限,其他如加班費、勞健保雇主給付部分,皆需各校自行籌
措經費支應,經費申請必須於前一年度 11 月底前報部申請。另外,提醒注意創新人力計畫經
費不得支應原有學校編制內人力之人事費,需確實符合創新人力計畫增補的精神。
二、專業輔導人員增補計畫
(一)緣由
此計畫所依據為 103 年制定之《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設置專業輔導人員要點》(以下簡稱
《設置專輔人員要點》),該要點目前已經歷經 3 次修訂,主要是因應《學生輔導法》以學生
人數計算之專業輔導人員人數,為了協助各校符合《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第 12 條之規範,
專科以上學校應於 106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學生輔導法》所規定之專業人力配置基準,為此
本部挹注相當多的資源,期許能整體提升大專輔導人力配置。
(二)補助對象:各公私立大專校院。
(三)補助額度
最早《設置專輔人員要點》於 103 年制定時規定專業輔導人員補助聘任的方式有兩種,一
為專任,另一為兼任,並非每校都有專任專業輔導人員人力,必須通過審查者方可補助專任人
力。至於兼任人力補助額度,乃以學生人數區分如下:
1. 學生人數未滿 1 萬人者:最高補助新臺幣 10 萬元(折算聘用兼任專業輔導人員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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