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79 - 保險法及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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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各項商品審查相關法令、示範條款及行政釋令( 函)    1151


             本契約生效後之第二年度及以後:
               一、 年度初 ( 一月一日 ) 之最低保證金額,並加計以最低保證收益率按
                   單利方式逐日計算之利息。
               二、 加計當年度已繳保險費與原勞退企業年金保險契約當年度已繳
                   保險費之和,及該保險費自本公司收到之日起至年底 ( 十二月
                   三十一日 ) 止,以最低保證收益率按單利方式逐日計算之利息;
                   但如有第十二條之情事者,計息至移轉日之前一日止。
             前項所稱「按單利方式逐日計算」,指以約定之最低保證收益率除以
             三百六十五所得之值。
          保單價值準備金的用途與請領限制
          第九條
             本契約之保單價值準備金,應作為給付被保險人退休金之用,被保險人
             未符合請領條件前,不得請領之。
          退休金的給付
          第十條
             ( 辦理電子商務適用 )
             被保險人年滿○○歲 ( 不得低於六十歲 ) 為退休金請領之日。
             被保險人於退休金請領之日時,工作年資滿十五年以上者,請領月退休
             金;工作年資未滿十五年者,請領一次退休金。
             本公司應於退休金請領之日四十五日前,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要
             保人退休金給付事宜。
             要保人於退休金請領之日三十日前,得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
             司變更退休金請領之日,但變更後的退休金請領之日應在被保險人年滿
             ○○歲 ( 不得低於六十歲 ) 之日以後。
             ( 未辦理電子商務適用 )
             被保險人年滿○○歲 ( 不得低於六十歲 ) 為退休金請領之日。
             被保險人於退休金請領之日時,工作年資滿十五年以上者,請領月退休
             金;工作年資未滿十五年者,請領一次退休金。
             本公司應於退休金請領之日四十五日前,書面通知要保人退休金給付事宜。
             要保人於退休金請領之日三十日前,得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變更退休金請
             領之日,但變更後的退休金請領之日應在被保險人年滿○○歲 ( 不得低於
             六十歲 ) 之日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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