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3 - 保險法及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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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保險法、相關子法及行政釋令( 函)    539


               ( 二 )  以網路方式首次註冊之該保險業有效契約之保戶,並以本人信用
                   卡或本人存款帳戶作身分輔助驗證者,保險金額不得超過六百萬
                   元,同業網路投保通路累積不得超過六百萬元。
               ( 三 )  以親臨保險公司方式首次註冊及身分驗證者,保險金額不得超過
                   六百萬元,同業網路投保通路累積不得超過六百萬元。
               ( 四 )  以數位憑證投保者,保險金額不得超過六百萬元,同業網路投保
                   通路累積不得超過六百萬元。
               ( 五 )  以同一金融控股公司所屬銀行子公司之網路銀行帳戶 ( 以銀行臨
                   櫃辦理者為限 ) 方式首次註冊及身分驗證者,保險金額不得超過
                   六百萬元,同業網路投保通路累積不得超過六百萬元。
          三、 定期人壽保險:
               ( 一 )  以網路方式首次註冊之非有效契約之客戶,並以本人信用卡或本
                   人存款帳戶作身分輔助驗證者,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三百萬元,同
                   業網路投保通路累積不得超過三百萬元。
               ( 二 )  以網路方式首次註冊之該保險業有效契約之保戶,並以本人信用
                   卡或本人存款帳戶作身分輔助驗證者,保險金額不得超過六百萬
                   元,同業網路投保通路累積不得超過六百萬元。
               ( 三 )  以親臨保險公司方式首次註冊及身分驗證者,保險金額不得超過
                   六百萬元,同業網路投保通路累積不得超過六百萬元。
               ( 四 )  以數位憑證投保者,保險金額不得超過六百萬元,同業網路投保
                   通路累積不得超過六百萬元。
               ( 五 )  以同一金融控股公司所屬銀行子公司之網路銀行帳戶 ( 以銀行 27
                   臨櫃辦理者為限 ) 方式首次註冊及身分驗證者,保險金額不得超
                   過六百萬元,同業網路投保通路累積不得超過六百萬元。
          四、 健康保險 ( 一年期實支實付型商品/正本理賠 ) :
               ( 一 )  以網路方式首次註冊之非有效契約之客戶,並以本人信用卡或本
                   人存款帳戶作身分輔助驗證者,每次住院申請總額不得超過十萬
                   元,同業網路投保通路累積不得超過十萬元。
               ( 二 )  以網路方式首次註冊之該保險業有效契約之保戶,並以本人信用
                   卡或本人存款帳戶作身分輔助驗證者,每次住院申請總額不得超
                   過二十萬元,同業網路投保通路累積不得超過二十萬元。
               ( 三)  以親臨保險公司方式完成首次註冊及身分驗證者,每次住院申請總
                   額不得超過二十萬元,同業網路投保通路累積不得超過二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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