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3 - 保險法及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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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保險法、相關子法及行政釋令( 函) 539
( 二 ) 以網路方式首次註冊之該保險業有效契約之保戶,並以本人信用
卡或本人存款帳戶作身分輔助驗證者,保險金額不得超過六百萬
元,同業網路投保通路累積不得超過六百萬元。
( 三 ) 以親臨保險公司方式首次註冊及身分驗證者,保險金額不得超過
六百萬元,同業網路投保通路累積不得超過六百萬元。
( 四 ) 以數位憑證投保者,保險金額不得超過六百萬元,同業網路投保
通路累積不得超過六百萬元。
( 五 ) 以同一金融控股公司所屬銀行子公司之網路銀行帳戶 ( 以銀行臨
櫃辦理者為限 ) 方式首次註冊及身分驗證者,保險金額不得超過
六百萬元,同業網路投保通路累積不得超過六百萬元。
三、 定期人壽保險:
( 一 ) 以網路方式首次註冊之非有效契約之客戶,並以本人信用卡或本
人存款帳戶作身分輔助驗證者,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三百萬元,同
業網路投保通路累積不得超過三百萬元。
( 二 ) 以網路方式首次註冊之該保險業有效契約之保戶,並以本人信用
卡或本人存款帳戶作身分輔助驗證者,保險金額不得超過六百萬
元,同業網路投保通路累積不得超過六百萬元。
( 三 ) 以親臨保險公司方式首次註冊及身分驗證者,保險金額不得超過
六百萬元,同業網路投保通路累積不得超過六百萬元。
( 四 ) 以數位憑證投保者,保險金額不得超過六百萬元,同業網路投保
通路累積不得超過六百萬元。
( 五 ) 以同一金融控股公司所屬銀行子公司之網路銀行帳戶 ( 以銀行 27
臨櫃辦理者為限 ) 方式首次註冊及身分驗證者,保險金額不得超
過六百萬元,同業網路投保通路累積不得超過六百萬元。
四、 健康保險 ( 一年期實支實付型商品/正本理賠 ) :
( 一 ) 以網路方式首次註冊之非有效契約之客戶,並以本人信用卡或本
人存款帳戶作身分輔助驗證者,每次住院申請總額不得超過十萬
元,同業網路投保通路累積不得超過十萬元。
( 二 ) 以網路方式首次註冊之該保險業有效契約之保戶,並以本人信用
卡或本人存款帳戶作身分輔助驗證者,每次住院申請總額不得超
過二十萬元,同業網路投保通路累積不得超過二十萬元。
( 三) 以親臨保險公司方式完成首次註冊及身分驗證者,每次住院申請總
額不得超過二十萬元,同業網路投保通路累積不得超過二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