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46 - 保險法及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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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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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障害 障害        障害狀態        殘廢          修正審核基準             斷書之醫院
           系列 項目                    等級                             層級或醫師
             脾 7-14 脾臟全切除者。        九
             臟
             腎 7-15 二側腎臟全切除。       七
             臟 7-16 一側腎臟全切除。       九
             小 7-17 小腸切除百分之五十 七 「短腸症候群」係指:小腸切除手術六
             腸      以上,且有短腸症候          個月以上,仍因小腸腸道過短以致吸收
                    群者。                不良,需長期靜脈營養支持者。
               7-18 小腸切除百分之五十 九
                    以上,但無短腸症候
                    群者。
             大 7-19 大腸全切除且無裝置 九
             腸      人工肛門者。
             肛 7-20 裝置永久性人工肛門 七        裝置永久性人工肛門者,須經手術後六
             門      者。                 個月以上,始得認定。
               7-21 肛 門 括 約 肌 不 全 ( 因 十二
                    斷 裂 等 ) 所 致 之 大 便
                    失禁者。
             膀 7-22 膀胱機能完全喪失且 七
             胱      裝置永久性人工膀胱
                    者。
               7-23 膀胱機能完全喪失且 八
                    永久自我導尿者。
               7-24 膀胱括約肌變化所致 十二
                    之尿失禁者。
             腎 7-25 喪失兩側腎上腺需要 十二
             上      終身補充荷爾蒙者。
             腺
             素
             骨 7-26 骨盆環骨折引起尿道外 十三
             盆      傷,導致嚴重尿道狹
                    窄,無法以外科手術矯
                    正,必須終身置放恥骨
                    上膀胱造口者。
             生 7-27 生殖器遺存顯著障害 十一「生殖器遺存顯著障害」,係指:
             殖      者。                 ( 一)  陰莖大部分缺損或瘢痕等畸形,致
             器 7-28 骨盆環骨折引起骨盆 十三           性行為不能,因而喪失生殖機能者。
                    內 臟 神 經 ( 勃 起 中 樞  ( 二 )  因瘢痕致陰道口窄狹,陰莖不可
                    神 經 ) 病 變 所 致 之 陽      能插入,致性行為不能,因而喪
                    萎者。                    失生殖機能者。
                                       ( 三 )   喪失兩側睪丸,致不能生育者。
                                       ( 四 )  未滿四十五歲,原有生殖能力,
                                           因傷割除兩側卵巢或子宮,致不
                                           能生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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