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 - 心輔手冊_國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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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民 小 學     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










               國小才有機會設置輔導室及輔導主任。我國長期以來約三分之二的國小是屬於 24 班以下(王

               麗斐、田秀蘭、林幸台、林美珠、王文秀,2005 ),這使得國小缺乏輔導人力資源的困境一                                                           第一章
               直存在至今。


                    另外, 68 年實施《國民教育法》,內容提及輔導人員編制,因無明確規範輔導人員的聘任、                                                      緒論
               資格與員額編制,使得國小輔導專業的發展仍無實質內容,形成了國小長期有輔導室、卻無

               輔導人員編制的窘境(王麗斐、趙曉美,2005 )。不過,這種校園有輔導需求、卻無輔導人
               員編制的困境,也讓許多熱忱的國小輔導人員開發出各式創意的作法,例如:76 年創於臺中

               市大同國小的「愛心媽媽」志工制度,日後在許多國小廣為推動,即為一例。







                參   課程式嘗試階段(民國 57-80 年)
               一、輔導活動設立正式課程

                    79 年解嚴後,因應社會變遷的需要,教育部於 82 年頒布《國民小學課程標準》,自 85

               學年度起實施,將「輔導活動」正式列入中、高年級每週一節的課程。低年級因未明列入課程,

               故以導師時間、其他時間隨機輔導,或以融入各科教學的方式進行。當時輔導活動課程除已
               具備有以全體學生為實施對象之概念外,也出現三級輔導工作的架構,國小輔導活動自此邁

               入新的里程碑。可惜後來隨著周休二日制度的實施而沒有延續。

               二、輔導組織的發展


                    教育部於 84 年修訂《國民中小學教育人員甄選儲訓及遷調辦法》,取消國民中小學輔
               導主任必須具輔導專業知能的規定。從此,具一般主任資格者即可擔任國小的輔導主任,使

               主任之定位更偏於行政角色;優點是具有行政專長的主任熟悉並易連結校內外資源,缺點

               則是缺少介入性與處遇性輔導的專業知能,無法有效協助適應較困難的學生(王麗斐等,
               2005 )。

               三、大型輔導計畫的推動


               (一)教育部輔導工作六年計畫

                    教育部於 80 年 7 月至 86 年 6 月間執行「輔導工作六年計畫」,國小輔導工作側重「培

               育輔導人才」、「充實輔導設施」、「整合輔導活動」、「擴展輔導層面」及「提升教師輔
               導知能」等多方面的發展(鄭崇趁,2000 )。此階段,學校輔導工作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視,

               不論在政策、資金及人力配置上,皆得到巨大的支持,不僅提升了學校輔導工作在整個教育

               體系中的地位,也快速地將輔導概念在國中小校園推廣(葉一舵,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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