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 - 心輔手冊_國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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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學生輔導新體制—教學、訓導、輔導三合一整合實驗方案的實施

                    教育部於86 年8 月起推動「青少年輔導工作計畫」,並進一步公布「建立學生輔導新體制—

               教學、訓導、輔導三合一整合實驗方案」。全國多所國小以「全面學校式」、「個別學校式」、
               「特定主題式」等 3 種方式試辦推廣,這也是當時 12 項教改行動方案之一。許多參與的國小

               將「訓導處」改名為「學務處」,頒布《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展開以輔導代替訓導來

               處理學生事務;推動「認輔制度」,與精神醫療和心理衛生單位等社會資源建立夥伴關係並建
               構輔導網絡(鄭崇趁,2000 )。





                肆   輔導專業化階段(民國 93 年到現在)



               一、輔導計畫的延續

                    教育部 93 年開始實施「友善校園」計畫,更積極推動全校性輔導工作,強調學校教師及

               學生在進行教與學的歷程上,必須「如師如友,止於至善」,其主要內涵包括:性別平等教育、
               學生輔導體制、人權教育與公民教育及生命教育等(教育部,2012a )。友善校園計畫更持續

               運用「資源整合」模式,發揮「交互作用,整合發展」之經營策略,透過「學生輔導體制」、

               「性別平等教育」、「人權教育與公民教育」、「生命教育」等 4 個實施介面引進資源,並規
               劃 4 大目標,整合發展 13 項整體策略,以營造尊重與包容、健康與和諧的學習環境,培養新

               世紀所需的「社會好國民、世界好公民」。

               二、輔導專業的起步

                    臺北市於 93 年起辦理諮商心理師進駐國小校園服務方案,首度採用與輔導室共同合作之
               生態合作諮商方式,協助學生解決就學適應問題,開啟諮商心理專業進駐國小校園服務之首

               例。隔(94 )年,高雄市成立全國第一所「學生心理諮商中心」;接著,部分縣市(如花蓮縣、

               台南市、彰化縣、嘉義縣等)也陸續成立中心,對國小輔導工作專業化發展有重要的啟發影響。
               到了 97 年,教育部有計畫地依學校規模,設置國小兼任輔導教師(減授 2-4 節課);同年,

               臺北市推動「臺北市國民小學增置輔導教師三年計畫」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2008 ),為全國
               創立第一批國小專任輔導教師體制。

               三、輔導專業制度化

                    99 年桃園縣某國中發生校園霸凌事件,引起社會高度關注,促發了 100 年《國民教育法》

               第 10 條修正,正式明文規定 24 班以上國小應設置專任輔導教師乙名;各縣市 55 班以上之國

               中小或每 20 個國中小校數,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即心理師、社工師)乙名。同年,全國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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