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 - 心輔手冊_國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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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民 小 學 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
表 1-1 國小輔導工作發展重要記事一覽表(續)
階段 國小輔導工作發展重要記事 第一章
1. 92 年教育部推動「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
緒論
2. 93 年臺北市試辦諮商心理師駐校服務方案。
3. 94 年教育部訓委會成立輔導工作諮詢小組,初步草擬《學生輔導法》、教育部
發布「友善校園總體營造計畫」。
4. 94 年高雄市正式成立掛牌全國第一所學生心理諮商中心。
5. 95 年教育部於友善校園計畫新增「專業諮商心理人員參與國民中小學學生輔導
工作方案」,補助每一縣市至少設置一中心。
6. 95 年花蓮縣籌備成立學生諮商中心。
7. 96 年臺南市成立學生輔導諮商暨個案管理中心。
8. 97 年教育部訂定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增置國中小輔導教師實施要點,設置
國小兼任輔導教師(減授 2-4 節);並訂定受補助輔導教師專業背景資格(即俗
稱 ABCD 類),將輔導教師專業背景明確化。
9. 97 年彰化縣成立學生心理諮商中心。
10. 97 年臺北市建置國小專任輔導教師聘任制度,首批聘任 45 名,為全國首創。
專任輔導教師主責介入性輔導工作,每週授課 6 小時;分三年期程建置完成。
輔導 11. 98 年嘉義縣成立學生心理諮商中心。
專業化 12. 99 年桃園縣某國中發生校園霸凌事件,引起社會極大關注;臺北市成立學生心
階段 理諮商中心。
13. 99-101 年教育部公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增置國中小輔導教師實施
要點》及推動「各地方政府所屬國民中小學學務與輔導工作視導訪評工作」。
14. 100 年《國民教育法》第 10 條修正,正式明文規定 24 班以上國小設置專任輔
導教師乙名;55 班以上或 20 校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乙名。
15. 100 年全國 22 縣(市)於教育部規劃下全面設立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16. 101 年起,依據《國民教育法》第 10 條修正,增置國中小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員
額 488 名,增置 24 班以上國小專任輔導教師與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員額 727 名。
17. 102 年教育部組織再造,原「訓育委員會」與「特殊教育工作小組」合併為「學
生事務與特殊教育司」。
18. 102 年教育部出版《國民小學輔導工作參考手冊》,以 WISER代稱學校三級輔
導工作之運作模式。
19. 103 年《學生輔導法》訂定公布。
20. 103 年正式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21. 104 年《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公布。
22. 104 年《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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