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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轉銜會議的召開及追蹤輔導



                壹   轉銜會議的召開



               一、原就讀學校召開轉銜評估會議

               (一)召開的時間


                      原就讀學校應於畢業前 1 個月,就六年級學生曾接受介入性或處遇性輔導服務之高關懷

                      學生列冊,召開評估會議,評估其應否列為轉銜學生。學生未畢業而因其他原因提前離
                      校,如:轉學、特殊安置,輔導處(室)應於學生離校後 1 個月內主動確認該生是否為

                      曾接受介入性或處遇性輔導服務之高關懷學生,若學生是高關懷學生,則應召開轉銜評

                      估會議,啟動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機制。對於未按時註冊的學生,教務處註冊組亦應於
                      開學後主動通知輔導處(室),輔導處(室)應確認學生是否於前一學期或前一學校曾

                      接受介入性或處遇性輔導服務之高關懷學生,若學生是高關懷學生,應於開學後 1 個月

                      內召開轉銜評估會議。

               (二)召開會議的作法


                    1.  會議前的準備

                      召開會議前輔導室需就列冊的高關懷學生,由熟悉學生之導師或輔導教師填寫「轉銜初

                      評表」(表 9-3 ),填寫人員應有技巧的了解學生接受轉銜輔導及服務的意願,詢問方

                      式應考量不傷害學生自尊心及降低標籤之疑慮。此初評結果,將作為召開評估會議討論

                      之參考。接著,擬定邀請對象,行文開會通知,準備會議資料,安排兼顧隱密性的會議
                      場地等。


                    2.  出席人員

                      轉銜評估會議由校長或其指定之人員擔任主席,其餘成員應至少包括導師、主責輔導人

                      員、輔導主任或組長、專(兼)任輔導教師、學務處及教務處人員;必要時,得邀請學

                      生家長、監護人或其他法定代理人、校外資源網絡人員、專輔人員及其他學者專家等人
                      列席。


                    3.  會議任務

                      轉銜評估會議主要任務在於評估高關懷個案是否於後一教育階段有持續接受輔導服務需

                      求,以作為列入高關懷轉銜名冊依據,讓該生延續輔導服務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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