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6 - 心輔手冊-國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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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6-4   「學生綜合資料 B卡紀錄注意事項」




                                    學生綜合資料 B 卡紀錄注意事項(範例)

                       學生綜合資料 B卡在於協助導師透過紀錄、掌握學生在校生活與親師溝通狀況,輔導紀錄
                   有利於掌握學生的輔導進展,也可保護導師相關權益。如學生發生突發事件,學校會於第一時
                   間調閱 B卡紀錄並確認各項訊息,因此,B卡不僅是師生互動的書面資料,也可協助導師整理
                   與回憶受輔學生之學校生活適應點滴。感謝導師們對於學生輔導工作的不遺餘力,以下針對學
                   生輔導紀錄的重點,提供導師做為日後 B卡書寫紀錄之參考。

                   一、輔導紀錄必備要素
                      ( 一 ) 會談時間:日期、時間、第幾節課。
                      ( 二 ) 會談方式:如電訪、家訪、校內會談等。
                      ( 三 ) 會談對象:如受輔學生、案父、案母或其他相關人等。
                      ( 四 ) 事件經過簡述:如事件關係人、事件發生經過等。
                      ( 五 ) 事件處理:如事件發生後的相關處理、獎懲等。
                      ( 六 ) 後續追蹤:如事件發生並經過處理後,受輔學生的回應或改變等。
                      ( 七 ) 輔導紀錄上,可根據受輔學生之人格特質、家庭狀況、學校生活適應、同儕關係交友
                           狀況   等狀況描述,範例如下:

                    年級  年  月  日  對象                              輔   導   紀   要

                     七   10502 13 案母 ( 1) 個案今天早上遲到,約 8 :30 才進班上。個案上週遲到 3 次。任課老
                                     電訪      師反應個案近來經常在課堂上打瞌睡。
                                            → 客觀陳述個案目前問題行為,簡述問題行為症狀
                                           (2) 與案母電話聯絡後,案母表示個案這一兩週沉迷網路連線遊戲,屢勸不
                                             聽,熬夜打電動至凌晨 2 、3 點才就寢。
                                            → 透過案母陳述,分析個案問題行為的可能因素
                                           (3) 利用午休時間與個案會談,個案承認自己近來生活作息不正常,但網路
                                             遊戲的確可以帶來趣味與成就感。與個案共同討論休閒活動和學校課業
                                             雙贏的可能辦法:個案表示願意嘗試每天寫完作業才打電動,11 點前
                                             就寢。週休二日才增加上網時間為半日。
                                            → 問題處理:討論可行的解決辦法,持續追蹤執行成效

                   二、注意事項
                      ( 一 ) 避免情緒化的字眼,請客觀描述事件經過或個案的人格特質。情緒化字眼如:是一個
                           令人討厭、白目的學生、朽木不可雕也。亦避免像流水帳般紀錄生活瑣事。
                      ( 二 )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監護人有權向學校申請閱覽輔導紀錄,原則上,如家長調閱,
                           校方會摘要輔導紀錄後提供家長,唯如透過法律程序調閱,可能須提供原件,建請導
                           師繕寫時留意輔導原理原則。
                      ( 三 ) 依法不得洩漏學生個人或家庭資料,故輔導紀錄表請妥善保存。
                      ( 四 ) 重大事件務必記錄(如發現學生疑似遭家暴、學生無故曠課)。並通報學務處或輔導處(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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