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6 - 心輔手冊-高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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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外部系統合作




                壹  高關懷學生輔導工作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的高關懷學生類型多元且複雜,因此可能出現校內輔導資源難以滿足

               受輔學生輔導需求的狀況,或學生議題因法律規範而有多元校外資源介入。此時,如何將這

               些校外多元資源進行整合、透過系統合作,讓這些資源發揮更大互補效益,十分重要。例如,

               受輔學生因同時牽涉到兒少保、性平、兒童虐待、性侵害等議題,相關主責單位已陸續派員
               主動介入協助,這個時候,為使受輔學生的輔導資源能加以整合,發揮一加一大於二的成效,

               也是進行處遇性輔導工作的時機。以下將常見的高關懷學生輔導議題,可能的網絡資源與相

               關法規說明如下。此外,以精神疾病學生為例,以圖 5-2 說明「精神疾病學生之處遇流程」。


                                         表 5-1  高關懷學生之網絡資源及相關法規

                     類型                  輔導網絡                              輔導法規與資源

                                                            ‧  法規:《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穩定就學及中
                                                               途離校學生輔導機制實施要點》(106 年 8
                                 視學生個別狀況,連結網
                  長期缺課/                                        月 1 日發布)、《維護校園安全實施要點》
                                 絡資源,如:醫療單位、
                   中離拒學                                        (101 年 11 月 16 日修正)。
                                 社政單位、警政單位等。
                                                            ‧  資源:中途離校學生資源一覽表(如附錄
                                                               5-1)。


                                                            ‧  法規:《特殊教育法》(103 年 6 月 18 日
                                 視學生需求,結合特殊教                   修正)、《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102 年
                   身心障礙          育資源中心、大專校院特                   7月12日修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殊教育中心等。                       (104 年 12 月 16 日修正)。
                                                            ‧ 資源:國教署特教網路中心。






                                                            ‧  法規:《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103 月
                                                               1 月 29 日修正)、《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
                                 視學生需求,結合社區資
                                                               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
                                 源,如:社會局、台灣世
                                                               法》(104 年 3 月 4 日修正)、《教育部學
                                 界展望會、扶輪社、台灣
                   特殊境遇                                        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實施要點》(104 年
                                 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
                                                               1 月 28 日修正)。
                                 急難救助資源、非政府組
                                                            ‧  資源: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資源使用
                                 織等。
                                                               一覽表(教師用版本,如附錄 5-2)、失親
                                                               兒福利基金會、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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