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 - 心輔手冊-高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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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        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










                                        表 2-1  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相關規定及說明

                                                                                                                     第二章
                    規  定                      說  明                                 備  註


                  主任委員          主任委員 1 人,由校長兼任之。
                                                                                                                       高中輔導工作組織、人力與軟硬體資源
                  執行秘書          由輔導處(室)主任兼任。


                                各委員由校長就學校行政主管、                      教師、職員工、學生及家長代表部分,
                                輔導教師或專業輔導人員、教師                      各校可逕依學校特色及慣例遴選。例
                    委    員
                                代表、職員工代表、學生代表及                      如教師代表可由教師會、導師或領域
                                家長代表聘兼之。                            教師中遴聘。


                                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
                  委員性別                                              性別主流化規定
                                總額三分之一。


                                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之組織、會
                                                                    1. 制定組織要點
                  執行方式          議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規定,由學
                                                                    2. 會議時間預先納入學校行事曆
                                校定之。


                                一、統整學校各單位相關資源,
                                     訂定學生輔導工作計畫,落
                                     實並檢視其實施成果。
                                二、規劃或辦理學生、教職員工
                                                                    1. 制定學生輔導工作計畫
                                     及家長學生輔導工作相關活
                    任    務                                          2. 將學生輔導工作納入行事曆
                                     動。
                                                                    3. 連結家長與民間資源
                                三、結合學生家長及民間資源,
                                     推動學生輔導工作。
                                四、其他有關學生輔導工作推展
                                     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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