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 - 心輔手冊-高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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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級 中 等     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













                    五、會議召開                                                                                           第二章

                    (一)本委員會每學期召開 1次會議,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二)由主任委員擔任主席;主任委員不能出席會議時,由出席委員互相推選 1人擔
                                                                                                                     高中輔導工作組織、人力與軟硬體資源
                          任主席。

                    (三)本委員會之會議召開,須有應到人員二分之一以上人員出席始得開議。委員會

                          之決議,以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行之。必要時,得邀請專家學者、民間團體
                          代表、校內相關行政單位人員或主管列席。校外專家學者列席時得依規定支

                          領出席費。
                    (四)本委員會運作所需經費,由本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六、職掌
                    (一)主任委員

                          1. 綜理學校輔導工作計畫。
                          2. 定期召開本委員會之會議。

                          3. 領導全校輔導工作推展。
                          4. 督導全體教師參與輔導工作。

                          5. 督導考核輔導工作實施情形。
                    (二)執行秘書

                          1. 秉承主任委員之指示,會同全校各處室擬訂學生輔導工作年度計畫。
                          2. 規劃並定期召開本委員會之會議。

                          3. 確認本委員會之會議決議事項執行情形。
                          4. 倡議學生輔導相關法規及政策。

                          5. 規劃學生輔導處(室)之設備與布置。
                    (三)委員

                          1. 提出學生輔導工作之處室計畫及整合計畫。
                          2. 出席本委員會之會議或相關會議。

                          3. 執行本委員會之會議決議事項。
                          4. 襄助本校推動學生輔導相關工作。

                          5. 進行學生輔導工作成效評估或研究。
                          6. 提供學生輔導工作諮詢建議。

                          7. 利用社會資源協助推展輔導工作。
                    七、本組織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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