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 - 心輔手冊-高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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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之窗
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組織要點(參考範例)
○○○年○月○日行政會議通過
○○○年○月○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一、依據
(一)《學生輔導法》第 8條。
(二)《高級中等教育法》第 20條。
二、目的
促進與維護本校學生身心健康及全人發展,並健全學生輔導工作。
三、任務
(一)統整學校各單位相關資源,訂定學生輔導工作計畫,落實並檢視其實施成果。
(二)規劃或辦理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相關輔導活動。
(三)結合學生家長及民間資源,推動學生輔導工作。
(四)其他有關學生輔導工作推展事項。
四、組織
(一)本委員會置主任委員 1人,由校長兼任之,其餘委員由校長就學校行政主管、
輔導教師或專業輔導人員、教師代表、職員工代表、學生代表及家長代表聘
兼之;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三分之一。
(二)委員均為無給職,由校長聘兼之,任期 1學年,得連任之。委員於任期中因故
出缺無法執行職務者,由校長遴聘適當人員補足其任期。
(三)委員會置執行秘書 1名,由輔導主任擔任並執行本委員會推動業務,並由各處
室合作規劃辦理。
(四)委員會組織成員名單。
編號 職 務 職 稱 編號 職 務 職 稱
1 主 任 委 員 校長 8 委員 生輔組長
2 執 行 秘 書 輔導主任 9 委員 輔導教師
3 委員 教務主任 10 委員 教師會長
4 委員 學務主任 11 委員 職工代表
5 委員 圖書館主任 12 委員 家長代表
6 委員 主任教官 13 委員 學生代表
7 委員 註冊組長
註:委員會組成依學校組織及慣例調整,如:總務處、進修部代表、實習處代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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