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 - 心輔手冊-高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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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之窗

                          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組織要點(參考範例)


                                                                       ○○○年○月○日行政會議通過

                                                                  ○○○年○月○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一、依據

                   (一)《學生輔導法》第 8條。
                   (二)《高級中等教育法》第 20條。
                   二、目的
                   促進與維護本校學生身心健康及全人發展,並健全學生輔導工作。
                   三、任務

                   (一)統整學校各單位相關資源,訂定學生輔導工作計畫,落實並檢視其實施成果。
                   (二)規劃或辦理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相關輔導活動。
                   (三)結合學生家長及民間資源,推動學生輔導工作。

                   (四)其他有關學生輔導工作推展事項。
                   四、組織
                   (一)本委員會置主任委員 1人,由校長兼任之,其餘委員由校長就學校行政主管、
                          輔導教師或專業輔導人員、教師代表、職員工代表、學生代表及家長代表聘

                          兼之;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三分之一。
                   (二)委員均為無給職,由校長聘兼之,任期 1學年,得連任之。委員於任期中因故
                          出缺無法執行職務者,由校長遴聘適當人員補足其任期。
                   (三)委員會置執行秘書 1名,由輔導主任擔任並執行本委員會推動業務,並由各處

                          室合作規劃辦理。
                   (四)委員會組織成員名單。

                     編號        職    務           職   稱          編號         職    務          職   稱

                       1     主 任 委 員             校長              8         委員            生輔組長
                       2     執 行 秘 書           輔導主任              9         委員            輔導教師
                       3        委員             教務主任             10         委員            教師會長

                       4        委員             學務主任             11         委員            職工代表
                       5        委員            圖書館主任             12         委員            家長代表

                       6        委員             主任教官             13         委員            學生代表
                       7        委員             註冊組長

                     註:委員會組成依學校組織及慣例調整,如:總務處、進修部代表、實習處代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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