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3 - 心輔手冊-高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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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級 中 等     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













                                          輔導錦囊:認輔工作推動策略                                                              第三章



                     (一)依據教育部頒布之《教育部推動認輔制度實施要點》,遴選認輔教師並選
                                                                                                                     發展性輔導
                            定接受認輔學生。

                     (二)鼓勵並遴選校內教師、退休教師或學生家長等熱心輔導工作人士等志願參

                            與認輔工作,每位認輔教師以認輔 1-2位學生為原則。

                     (三)輔導處(室)選擇編配接受認輔學生,或協助學生安排其認輔教師,並將

                            認輔教師及受輔學生名冊彙整。


                     (四)策劃認輔教師執行個別輔導或團體輔導,認輔教師可以運用晤談、電話關
                            懷或家庭訪問等多元方式協助認輔學生。


                     (五)安排認輔教師接受輔導知能研習、輔導專業督導並參加個案研討會,或讓

                            認輔教師優先參加學生事務與輔導專業知能在職進修教育。

                     (六)引導認輔教師填寫認輔紀錄。

                     (七)提醒認輔教師遵守保密倫理以妥適保管與運用受輔學生之輔導資料。


                     (八)每學年針對績優認輔教師從優敘獎,並予以公開表揚;具有特殊貢獻者,

                            更推薦為執行輔導計畫有功人員等,授予相關獎勵。







               二、辦理教師輔導知能研習


                    《學生輔導法》第 14條規定:「學校應定期辦理校長、教師、專業輔導人員輔導知能研習,
               並納入年度輔導工作計畫實施。」其中,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每年應接受輔導知能在職進

               修課程至少 3小時,而輔導主任、組長、輔導教師等輔導人員則每年應接受至少 18小時之在

               職進修課程。各校每學年在擬訂學生輔導工作實施計畫時應強化教師輔導知能,包含性別平
               等教育、家庭教育、特殊教育、自我傷害預防、生涯輔導、校園霸凌、藥物濫用與暴力防制、

               高關懷學生輔導等不同主題和符應實務需求的教師增能課程,以增強教師預防、辨識和發展

               性輔導知能。至於教師輔導知能研習辦理的形式則可以發揮各種特色,提升教師樂於參與的

               學習動機,對於輔導工作的促進與推動將有事半功倍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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