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 - 心輔手冊-大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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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大專校院輔導工作發展沿革




                壹 大專校院輔導工作的發展



                    臺灣學校輔導工作已有六十餘年的歷史,為讓閱讀者了解大專校院輔導工作發展背景與歷
               史,以下就與大專校院輔導工作發展史相關的重要面向加以說明。


               一、學校輔導工作之萌芽與開展

                    自 38 年國民政府遷臺後,臺灣社會歷經了一連串的巨大變遷,不僅是政治、經濟、人口、
               文化上的變化,也對社會大眾的心理層面造成影響。同時為消除日本殖民化教育的影響,在教

               育上實施一系列的改革,也鼓勵海外華僑子女來臺學習,為減少這些華僑子女來臺的生活及適

               應問題,學校輔導工作由此萌芽。
                    民國 40 年以後,美國及世界各地的輔導運動及心理衛生工作潮流也影響著臺灣,教育部
               遴選十餘位大專教師與教育行政人員赴美進修輔導,同時也邀請外國學者來臺講學。47 年蔣

               建白博士等人成立中國輔導學會(現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不僅引介輔導觀念與知識,也促

               進輔導制度之建立。自此,各學制也陸續發展學校輔導工作與建立制度,加上 100 年《國民教
               育法》修法、103 年《學生輔導法》發布,法源的明確規範,使得學校輔導制度更臻健全。


               二、大專校院輔導專責單位的設立

                    在 65 年教育部通令大專校院設置輔導中心或心理衛生中心以前,各大專校院輔導工作的

               推展實有差異。自 53 年起,許多學校開始創立輔導專責單位,例如 53 年國立臺灣大學設置學
               生輔導中心、55 年國立政治大學設置學生生活輔導心理衛生中心研究委員會,59 年國立高雄
               師範大學在訓導處下設立學生心理輔導室。後依 65 年 9 月 16 日臺(65)訓字第 24847 號函

               頒布的「專科以上學校設置學生輔導委員會暨學生輔導中心實施要點」,各校開始普遍設立學

               生事務處諮商輔導組或學生輔導中心,對大專校院的學生輔導工作發展至為關鍵。
                    接著,71 年教育部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灣教育學院(現彰化師範大學)、高雄師
               範學院(現高雄師範大學)附設「學校青年輔導諮商中心」,負起北、中、南三區大專校院學

               生輔導工作諮詢任務,此一制度持續發展至今,也為大專校院輔導工作發展奠定基礎(何金針、

               陳秉華,2007)。近年來各大專校院在學校組織規程中設置學生輔導專責單位,並有部分學校
               考量服務對象,包含學生、教職員與眷屬等,成立諮商輔導中心或諮商中心。


               三、《社會工作師法》、《心理師法》、《學生輔導法》的公布施行

                    早期大專校院學生輔導工作的執行者主要由具諮商輔導專業背景之教師擔任;不過近年因
               為證照制度的制定,許多大專校院開始聘用具證照的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與社會工作師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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