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7 - 心輔手冊-大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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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校院 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
第三節 大專校院轉銜會議召開與追蹤輔導
第八章
壹 轉銜會議召開的作法
一、轉銜評估會議 各類通報與轉銜
(一)轉銜評估會議召開的時間
1. 原就讀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 1 個月,就曾接受介入性或處遇性輔導服務之高關懷學生列
冊,召開評估會議,評估應否列為轉銜學生。
學生未畢業而因其他原因提前離校,如:轉學、特殊安置,諮商輔導中心(組)應於學
生離校或開學後 1 個月內主動確認學生是否為曾接受介入性或處遇性輔導服務之高關懷
學生,若是,應召開轉銜評估會議,啟動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機制。
2. 高關懷學生若非應屆畢業,諮商輔導中心(組)可能不一定將其列為待轉銜學生名單,
但該學生若在下一個學期未註冊續讀,諮商輔導中心(組)應參考轉銜學生初評指標,
確認是否為待轉銜學生,若是,則應於開學後 1 個月內召開轉銜評估會議。
3. 對於未按時註冊的學生,諮商輔導中心(組)可在開學前比對已註冊學生名單即可掌握,
或者專業輔導人員在主動聯繫學生過程,即可確認學生是否有未註冊情形。由於各校教
務處訂定的學生註冊作業辦法可能有所不同,建議專業輔導人員了解自己學校的作業辦
法,並與教務處共同合作。
(二)召開轉銜評估會議的作法
1. 出席人員
轉銜評估會議由校長或其指定之人員擔任主席,其餘成員應至少包括導師、主責專業輔
導人員、輔導主任或組長、專(兼)任專業輔導人員、學務處及教務處人員;必要時,
得邀請學生家長、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校外資源網絡人員、專業輔導人員及其他學者
專家等人列席。
2. 會議任務
主要任務在於評估高關懷個案是否須列為高關懷轉銜個案,轉銜至下一學習階段,讓學
生持續接受輔導服務,以增進其就學適應。
二、個案轉銜會議
(一)召開個案轉銜會議的時機
若受輔學生情形特殊,需要特殊關懷與安置者,例如:發生性騷擾、性侵害事件者、被
家暴者、嚴重精神疾患等,視其急迫性、嚴重性和需要性的情況,由現就讀學校召開「轉銜會
議」,就受輔學生目前的問題,其背景、輔導策略及相關資料做說明,協助現就讀學校了解受
輔學生,以擬定輔導策略,協助學生適應新環境及持續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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