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2 - 心輔手冊-大專版
P. 202

「風險值」就是後續影響生活與學習之風險程度。

                    在評估是否列為高關懷轉銜學生時,當事人意願及當事人法定代理人的意願,亦是評估項
               目。相關指標可參考附錄 8-1「轉銜學生初評參考指標」。

               四、大專校院轉銜輔導流程


                    轉銜輔導的時機一般而言有兩種,一是畢業升學、二是轉學,即學生未畢業而因其他原因
               提前離校,另一種特殊狀況是學生未按時完成註冊。
                    透過學生原就讀學校之輔導專業判斷,對學生現就讀學校產生預警作用,透過教育部建置

               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通報系統,建立兩校間互助合作管道與密件轉銜學生輔導資料及召開轉銜
               會議的合作模式,進行個案管理及學生輔導,其概念如圖 8-1 所示。

























                                            圖 8-1 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概念圖


                    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的實際作法需配合《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條文項目,其流程如
               圖 8-2 所示。原就讀學校針對曾接受介入性輔導或處遇性輔導之學生,列入高關懷學生名冊。

               學校輔導處(室)於高關懷學生畢業 1 個月前,或未畢業而因其他原因提前離校 1 個月內,以
               及未按時完成註冊者於開學後 1 個月內,召開評估會議。此評估會議係由高關懷學生名冊中,

               評估受輔學生是否列為轉銜學生,確定轉銜學生名單後,填妥「轉銜學生基本資料通報表」(附
               錄 8-2)完成校內行政陳核程序,將轉銜學生之基本資料(不含輔導資料)上傳至「學生轉銜

               輔導及服務通報系統」。
                    「轉銜學生基本資料通報表」包含學生姓名、身分證字號或統一證號、性別、出生年月日、

               原就讀學校及班級、緊急聯絡人、監護人等學生基本資料,及輔導業務聯繫窗口、過去輔導服
               務、未來可能的輔導需求、升(轉)入學校及是否已告知轉銜輔導相關措施等資訊。通報表的
               上傳不包含輔導資料,僅包含學生基本資料及輔導服務之提醒,雖無需取得家長同意書即可為

               之,但為避免日後爭議,未成年學生原就讀學校在考量受輔學生最大利益之下,仍建議宜先向
               受輔學生之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說明轉銜輔導服務之重要性並取得同意。若為已成年學生則向

               學生說明轉銜之意義與重要性,並徵得其同意與合作為宜。



     193
   197   198   199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