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0 - 心輔手冊-大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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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機制暨配套措施 Q&A



               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甫於 105 年 8 月 1 日施行,各校推動過程可能有執行上的疑問或困難,

               以下 Q&A 為教育部所辦理之教育訓練研習中,所彙整出的學員常見疑問,並嘗試提出的配套
               作法,建議讀者依照自校組織分工,彈性運用。

               Q1: 一定要訂定校內辦法嗎?或者由校內諮商輔導單位依教育部《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

                     執行即可?

               A1: 轉銜輔導與服務是學校層級的工作,在校際間是學生輔導權的轉換過程,而校內則需要
                     教務、學務、總務等各處室協調合作,方能有效提供受輔學生整體性與持續性的輔導服

                     務。國內大專校院在組織架構與分工上各有不同與特色,建議可考慮以下三種方式:
                     一、依教育部《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內容,考量校內組織分工與特色,訂定適用

                     的校內辦法,經由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行政會議,或校務會議等校級會議討論確認。
                     一方面確認各相關單位了解學校在學生轉銜輔導與服務的做法,二方面協調並明定相關

                     單位的權責劃分。
                     二、因《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甫施行,若學校尚未定有校內辦法可供依循,可以

                     將學年度的做法與相關權責單位明列,在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中提案討論議決,以做為
                     後續執行的依據。

                     三、將學年度的做法與相關權責單位明列,以專簽方式,呈送各相關單位承辦人與主管
                     知會核定。

               Q2: 評估會議中討論待轉銜學生資料時,每位待轉銜學生的相關輔導人員可能各有不同,如何

                     做到保護隱私?為了做到保護隱私,需要一位學生舉行一次評估會議嗎?
               A2: 待轉銜學生名單提送評估會議之前,一般須先經過主責專業輔導人員依初評參考指標評

                     估其嚴重與風險程度,在專業評估下認為有轉銜需求才提列到評估會議,其他則列冊送
                     會備查即可。而評估會議是校內相關單位就轉銜過程與各單位有關的事項進行溝通討論,

                     因此,為考量時間精力,不需要一位學生召開一次評估會議。例如,在畢業典禮前的評
                     估會議可能需要討論待轉銜學生名單較多,可以集中在一次會議中溝通討論,而評估會

                     議中提列待轉銜學生名單不揭露全名,以「姓氏○○」取代,有關待轉銜學生的背景事
                     項不交代太細節。

               Q3: 轉銜評估對象是以曾接受過介入性與處遇性輔導的學生,如果受輔學生在低年級時接受

                     過介入性或處遇性輔導後結案,便沒有再繼續接受輔導,那麼在畢業前也要找學生來評
                     估嗎?

               A3: 若該生在低年級時接受介入性或處遇性輔導時,有進行導師、教官、醫師、家人等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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