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7 - 心輔手冊-大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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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校院        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








                 附錄 7-1      諮商輔導中心(組)行政同仁倫理自律事項



                                 諮商輔導中心(組)行政同仁倫理自律事項                                                                 附

               1. 諮商輔導中心(組)同仁的操守與言行,會影響本中心的聲譽及師生的信任,自當                                                               錄

                  謹言慎行,並以友善合作的態度服務全校師生。


               2. 若對自己的倫理判斷存疑時,應就教諮商輔導中心(組)主任或諮商心理師同仁。


               3. 謹記學生 / 當事人的福祉,協助諮商心理師善用環境資源,並遵守場地空間使用規

                 範,不得擅自安排有違諮商專業之作為。


               4. 學生 / 當事人有免受傷害權,不得對當事人做出超越專業諮商判斷的作為。


               5. 學生 / 當事人有要求忠誠權,不得有違諮商中心塑造被信賴之專業形象。


               6. 學生 / 當事人有隱私權,應予以尊重,不得因個人因素造成當事人隱私洩露之危機。


               7. 學生 / 當事人有自主權,需知後同意,不得擅自安排有違當事人自主決定權之事宜。


               8. 學生 / 當事人有公平待遇權,對所有服務對象應同等尊重。



               9. 學生 / 當事人有受益權,故在諮商輔導中心(組)服務時應維護其人格尊嚴,促進
                 其健全人格之成長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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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單參考來源:嶺東科技大學諮商與潛能發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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