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 - 心輔手冊-大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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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就像是一個小型社會,學生有不同的需求,各單位也有不同的專業與角色,如同社會
上的各行各業,各有其專業與被重視的部分,看似不同但彼此之間卻是緊密連結。了解各處室
組織架構,及其工作職掌與輔導工作的相關性,能夠幫助專業輔導人員運用和連結各類輔導資
源。以下說明大專校院常見的基本組織架構,但提醒在實務執行層面仍以各校規劃和規定為主。
一、行政單位:包含學務處、教務處、總務處、研發處、圖書館(或稱圖書資訊館等,依各
校功能名稱而定)、國際事務處、諮商輔導中心(若為學務處下屬二級單位則列於學務處
內)、資訊中心、通識教育中心、推廣教育及語言中心、特殊教育中心、藝術中心、教學
卓越中心、體育室、秘書室、人事室、主(會)計室等。
二、學術單位:各學院、系所、組、學位學程等。
三、 其他單位: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產學合作委員會、學生獎懲審議委員會、教師評審委
員會、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經費稽核委員會、課程委員會、職員評審委員會、學生申訴
評議委員會、通識與共同教育委員會等。
四、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依據《學生輔導法》第 8 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設學生輔
導工作委員會,其任務如下:
(一)統整學校各單位相關資源,訂定學生輔導工作計畫,落實並檢視其實施成果。
(二)規劃或辦理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學生輔導工作相關活動。
(三)結合學生家長及民間資源,推動學生輔導工作。
(四)其他有關學生輔導工作推展事項。
專科以上學校為統整校內各單位相關資源以推展學生輔導工作,整併或調整現行性質、任
務相似之任務編組組織,得準用前三項規定設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
圖 2-2 組織架構圖呈現的不只是學校的分工機制,若能瞭解組織中各單位的運作,則對於
連結與整合各單位資源越有助益,也越能協助學生解決問題。由於輔導工作受到學校組織文化
與社會脈動之影響甚深,因此,隨著環境及校園生態系統的改變調整與適應亦至為重要。諮商
輔導中心(組)成員須了解有哪些資源可運用,進而扮演資源的聯繫者、運用者、溝通者,與
校內外單位緊密合作,例如:結合健康中心的身心服務方案,與校安中心合作協助危機個案、
宿舍諮詢服務進駐、校內社團的連結與推廣等,都更有助於推動符合學生需求的諮商服務,也
更能落實全面性的輔導工作。以下(表 2-2)列舉幾個常見與諮商輔導中心(組)共同推動業
務的單位,以及三級輔導工作合作模式,詳細內容請見各專章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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