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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8 投資型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
前項保單帳戶價值內容包括如下:
一、 期初及期末計算基準日。
二、 投資組合現況。
三、 期初單位數及單位淨值。
四、 本期單位數異動情形 ( 含異動日期及異動當時之單位淨值 ) 。
五、 期末單位數及單位淨值。
六、 本期收受之保險費金額。
七、 本期已扣除之各項費用明細 ( 包括保費費用、保單管理費、保險
成本 ) 。
八、 期末之保險金額、解約金金額。
九、 期末之保險單借款本息。
十、 本期收益分配情形。
契約的終止
第十九條
要保人得隨時終止本契約。
前項契約之終止,自本公司收到要保人書面通知時,開始生效。
要保人繳費累積達有保單帳戶價值而申請終止契約時,本公司應以收到
前項書面通知之次○個資產評價日的保單帳戶價值扣除解約費用後之餘
額計算解約金,並於接到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償付之。逾期本公司應加
計利息給付,其利息按給付當時○○○○的利率 ( 不得低於年利率一分 )
計算。
前項解約費用如附表○。
保單帳戶價值的部分提領
第二十條
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如累積有保單帳戶價值時,要保人得向本公司提
出申請部分提領其保單帳戶價值,但每次提領之保單帳戶價值不得低於
新臺幣○○元 ( 不得高於一萬元 ) 且提領後的保單帳戶價值不得低於新臺
幣○○元 ( 不得高於三萬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