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09 - 保險法及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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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各項商品審查相關法令、示範條款及行政釋令( 函) 1081
第五項情形,如要保人向二家 ( 含 ) 以上保險公司投保,或向同一保險公
司投保數個保險契 ( 附 ) 約,且其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合計超過第
五項所定之限額者,本公司於所承保之喪葬費用金額範圍內,依各要保
書所載之要保時間先後,依約給付喪葬費用保險金至第五項喪葬費用額
度上限為止。如有二家以上保險公司之保險契 ( 附 ) 約要保時間相同或
無法區分其要保時間之先後者,各該保險公司應依其喪葬費用保險金額
與扣除要保時間在先之保險公司應理賠之金額後所餘之限額比例分擔其
責任。
受益人依第二十七條約定申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時,若已超
過第三十九條所約定之時效,本公司得拒絕給付保險金。本公司將以受
益人檢齊申請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所須文件並送達本公司之
次○個資產評價日為基準,計算本契約項下的保單帳戶價值,返還予應
得之人,本契約項下之保單帳戶即為結清。
完全殘廢保險金的給付
第二十五條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附表○所列之完全失能等級之一,並
經完全失能診斷確定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本契
約效力即行終止。
被保險人同時有兩項以上完全失能時,本公司僅給付一項完全失能保
險金。
受益人依第二十九條約定申領完全失能保險金時,若已超過第三十九條
所約定之時效,本公司得拒絕給付保險金。本公司將以受益人檢齊申請
完全失能保險金之所須文件,並送達本公司之次○個資產評價日為基準,
計算本契約項下的保單帳戶價值,返還予應得之人,本契約項下之保單
帳戶即為結清。
祝壽保險金的申領
第二十六條
受益人申領「祝壽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 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 保險金申請書。
三、 受益人的身分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