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85 - 保險法及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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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各項商品審查相關法令、示範條款及行政釋令( 函) 1157
( 未辦理電子商務適用 )
本契約內容的變更,或記載事項的增刪,除第二十一條及法律另有規定
者外,應經要保人與本公司雙方書面同意,並由本公司即予批註或發給
批註書。
管轄法院
第二十五條
因本契約涉訟者,同意以要保人住所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要
保人的住所在中華民國境外時,以○○○○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
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勞退個人年金保險單示範條款 ( 非投資型保險 ) 轉換費用附表
保單價值準備金因第十二條約定而移轉時:
以要保人之閉鎖期
屆滿之日起算 轉換費用
第 1年 保單價值準備金的 %。( 不超過新臺幣 500元 )
第 2年 保單價值準備金的 %。( 不超過新臺幣 500元 )
第 3年 保單價值準備金的 %。( 不超過新臺幣 500元 )
第 4年 保單價值準備金的 %。( 不超過新臺幣 500元 )
第 5年 保單價值準備金的 %。( 不超過新臺幣 500元 )
第 6年以後 保單價值準備金的 %。( 不超過新臺幣 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