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6 - 新港奉天宮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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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奉天宮志續修◆上
The Temple History Renewal Fengtiangong, Xingang
天妃廟:一在城南縣署之左。康熙五十六年,知縣周鍾瑄鳩眾建。一在外九莊笨港街。
三十九年,居民合建。一在鹹水港街。五十五年,居民合建。一在淡水干豆門。五十
一年,通事賴科鳩眾建;五十四年易茅以瓦,知縣周鍾瑄顏其廟曰「靈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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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建廟時序,諸羅縣的天妃廟,以康熙 39 年(1700),在笨港街由居民合建者最早;其次是康
熙 51 年(1712),在淡水干豆門,由通事賴科糾眾所建;再則為康熙 55 年(1716),在鹹水港
街,由居民合建;而後是康熙 56 年(1717),在諸羅縣城縣署之左,由縣令周鍾瑄鳩眾所建。
諸羅縣最早興建的天妃廟,在外九莊笨港街,查同書之附圖,笨港街在山疊溪之南,彼時,山
疊溪之北僅有水師汛,尚未形成街肆。(見圖 1-1-8)
前述,康熙 19 年(1680)清廷恢復媽祖「護國庇民妙靈昭應弘仁普濟天妃」封號,康熙
23 年(1684)又晉封為天后,也就是封號改為「護國庇民妙靈昭應弘仁普濟天后」。但康熙年
間蔣毓英、高拱乾、周元文的《臺灣府志》,對媽祖廟仍稱之為「天妃廟」或「天妃宮」。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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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鍾瑄雖稱:「國朝改封天后,沿海港口俱建宮廟以祀。」 但在其《諸羅縣志》中,仍稱「天
妃廟」,各地之媽祖廟仍未有「天后宮」之稱。直至康熙 59 年(1720),清廷准許將天后編入祀
典後,因地方官要春秋致祭,有地方官致祭的天妃廟或天妃宮,因而改名天后宮,方志中也開
始將天后列入典禮項目。
雍正 7 年(1729)尹士俍來臺任臺灣海防同知,而後任臺灣知府、臺灣道,直至乾隆 4 年
(1739)才任滿離開臺灣,所著《臺灣志略》在乾隆 3 年(1738)付梓,其書已將天妃宮皆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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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天后宮」。 雍正 2 年(1724),諸羅縣知縣孫魯允許笨港街的天后宮設濟收渡稅:「笨港
街,縣西三十里。雍正二年,知縣孫魯批允本街天后宮設濟渡人,年收渡稅充為本宮香燈。」 153
亦可知此時笨港街(笨港南街)的天后宮有僧侶住持。根據雍正年間的〈臺灣圖附澎湖群島圖〉,
已見笨港街「港分南北,中隔一溪。」三疊溪南有笨港南街,溪北為笨港北街。(見圖 1-1-9)
由乾隆 6 年(1741),劉良璧的《重修福建臺灣府志》附圖,亦可知港分南北之初,笨港南街又
習稱為笨港街。(見圖 1-1-10)
乾隆中葉的《續修臺灣府志》,顯示笨港街和笨港北街間已建有笨港橋,橋在冬春由編竹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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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至夏秋水漲之際,竹橋每遭沖毀,仍需設渡濟人。 天后宮位人口稠密、商業繁盛的笨港
街(即笨港南街),可想見當時天后宮香火之鼎盛。鼎盛的香火,也吸引進香的人潮,彰化縣治
南門外的南瑤宮,由笨港天后宮分香,乾隆中葉建廟,信徒還年年返笨港進香:「邑治南門外尾
窰,乾隆中士民公建,歲往笨港進香,男女塞道,屢著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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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清 周鍾瑄,《諸羅縣志》,卷 12,頁 281。
151 清 周鍾瑄,《諸羅縣志》,卷 12,頁 281。
152 清 尹士俍著,李祖基點校,《臺灣志略》,卷中,頁 94。
153 清 余文儀,《續修臺灣府志》,卷 2,頁 100。
154 清 余文儀,《續修臺灣府志》,卷 2,頁 97。
155 清 周璽,《彰化縣志》(臺北:臺銀經濟研究室,臺文叢第 156 種),卷 5,頁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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