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3 - 新港奉天宮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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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 清代笨港天后宮與新港奉天宮(1684-1895)
第一篇․廟宇沿革與發展篇
第三章 清代笨港天后宮與新港奉天宮
(1684-1895)
第一節 笨港天妃宮與天后宮
一、船神與祠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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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祖是興化軍莆田縣湄洲嶼林氏女,飛昇於北宋太宗雍熙 4 年(987)9 月。 而後因庇護
路允迪使高麗,於宋徽宗宣和 5 年(1150)8 月,聖墩媽祖廟獲賜廟號「順濟」。媽祖最早的封
諡是南宋高宗紹興 26 年(1156),受封「靈惠夫人」;而後因除疫、捕寇、救旱等,屢次顯現神
跡,封號日漸崇隆,至南宋光宗紹熙 3 年(1192),更晉封為「靈惠妃」。總計宋代對媽祖的封
諡,「夫人」之封號有 4,「妃」爵之封號有 10,南宋理宗景定 3 年(1262)改封「靈惠顯濟嘉
應善慶妃」此為媽祖在宋代的最後封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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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航海及海上漕運更加發達,崇奉媽祖更加虔誠,媽祖的神跡轉為偏重於保護海上漕
運有功。元世祖至元 18 年(1281),即因護海運有奇應,晉封為「護國明著天妃」。元代共封諡
5 次,最後一次是元順帝至正 14 年(1354)封「輔國護聖庇民廣濟福惠明著天妃」。明太祖洪
武 3 年(1370)革去媽祖於元代所封之名號,但隨即在洪武 5 年(1372)又因庇護漕運有功而
封「昭應德正靈應孚濟聖妃娘娘」;永樂 3 年(1405)朝廷命鄭和等首度乘巨舶下西洋,在永樂
7 年(1409)鄭和二度下西洋歸來後,敕封媽祖為「護國庇民妙靈昭應弘仁普濟天妃」,至宣德
8 年(1433),鄭和 7 次銜命下西洋,由江蘇至南洋,寶船沿岸停泊的港口,傳播對海神媽祖的
崇信,媽祖廟更普及。崇禎年間,朝廷因信仰道教,改封媽祖「天仙聖母青賢普化慈應碧霞元
君」,簡稱天仙聖母或天上聖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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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出使琉球的封舟,在其舵室的上方必置有小龕,龕內奉有詔書及神明。嘉靖 13 年
(1534),遣正使給事中陳侃、副使行人高澄往封琉球王尚清。陳侃先造封舟:「舟後做黃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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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上安詔勅,尊君命也;中供天妃,順民心也。」 因為航海風險大,崇祀海神之神龕,漸
漸高於皇帝詔書安奉之所在:萬曆 7 年(1579),遣正使給事中蕭崇業、副使行人謝杰往封琉球
國王尚永,其封舟上所奉,已是:「舟後故作黃屋二層,中安詔敕;上設香火,奉海神天妃,尊
129 明 不著撰者,《天妃顯聖錄》(臺北:臺銀經濟研究室,臺文叢第 77 種),頁 18。
130 石萬壽,《台灣的媽祖仰》(臺北:臺原,2000),頁 38-43。
131 石萬壽,《台灣的媽祖仰》,頁 47-53。
132 明 陳侃,《使琉球錄》(臺北:臺銀經濟研究室,臺文叢第 287 種),頁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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