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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民 小 學     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










               強化家庭價值觀及理念宣導,提升家庭教育中心服務量能,也是可以申請的資源。總之,輔導

               處(室)可以依據學生輔導需求向相關單位提出申請,以利推展輔導工作。                                                                     第四章

               三、外部單位的經費申請

                                                                                                                     輔導處︵室︶的空間配置與媒材設備
                    規劃教育資源分配時要有優先次序的策略,發揮各項資源的實質效益。考量政府資源有

               限,若能適時引進民間團體力量,協助教育興革發展;此外,就教育發展現況來擇定輔導工作
               規畫之優先順序,必能提升教育資源效益,再加上民間捐贈之款項有時較能彈性運用,也能補

               足一般經費之不足。

                    不過,雖然外部單位經費申請及使用彈性較高、且有其在地優勢,學校仍須注意其適切性

               及安全性;輔導處(室)需要專業且審慎地審核、篩選,以確定該單位的相關計畫及人力符合

               教育輔導目標,同時須衡量學校本身的設備或場地等能否支援。

                    輔導處(室)人員也可彙整社區內的 NGO 團體、社福單位、基金會等資源、宣達輔導業

               務辦理內容,善用社區及社會企業、基金會的贊助;亦可採取多校合併辦理活動,以增加經費

               使用效益。建議作法如下:

               (一)共同辦理親子活動、親職講座、弱勢生課後照顧。


               (二)除了經費的申請,有些社區福利機構亦提供免費課輔予弱勢學生於放學後的照顧服務。

               (三)可與鄰近學校形成策略聯盟模式,互相了解與分享資源。


               (四)民間團體提供的方案,須經輔導處(室)專業審核,保持中立立場,確定方案推展符合
                      預期輔導目標,同時也要衡量學校本身能支援的部分,例如:學校是否有適宜辦理預計

                      申辦計畫之場地等。方案執行後,需做檢核,評估是否需要改進、或是需繼續執行。


               四、運用家長會資源

                    家長會也是可以合作與運用的輔導資源,例如:透過家長會募款、募捐物品來籌措輔導預

               算;透過計畫申請,以辦理親職教育、家庭教育、學生輔導等相關活動,以及購置輔導媒材等。

               也可運用家長會、學校志工等經過相關專業培訓後之人力資源,協助學校輔導業務的推展,例
               如:課輔志工或愛心義工等。不過運用家長會資源前,要先評估與管理,例如:志工家長的培訓,

               不可忽視專業的訓練,以及保密的倫理規範,也要避免雙重關係;家長會經費之運用,超過一

               定金額則需根據各校家長會的規章,事先通過家長代表大會的預算編列及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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