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5 - 心輔手冊-國中版
P. 165

國 民 中 學     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











                       智慧小提醒:處理通報事件中透露晤談訊息的兩難與因應方式
                                                                                                                     第五章
                        當受輔學生情況嚴重不佳,依法須進行通報時,對於是否或如何透露晤談訊息的

                   評估與決策不免有兩難與心理壓力,輔導人員必須透過評估受輔學生當下身心概況、
                                                                                                                     處遇性輔導
                   家長及信任關係的穩定度來採取適切的因應措施。

                        倘若受輔學生對於通報透露晤談訊息有所顧慮,輔導人員可以先了解、處理受輔

                   學生的疑慮,與受輔學生討論其較能接受被揭露的訊息、說法、方式,經由與受輔導

                   學生的討論與核對,較能降低對輔導關係的衝擊。

                        因此,專業評估是學校輔導人員因應透露晤談訊息兩難的重要步驟,也唯有在實

                   務工作中持續不斷發展有效的因應策略,方能讓通報制度符合實務現場之需求,以促
                   成受輔學生最大的福祉。◎參考來源:羅逸婷,2014 ,未出版碩士論文。







               三、注意事項

                    學校遭遇兒童及少年保護、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事件,在進行通報時宜注意以下重點:

               (一)立即啟動校園危機處理機制,由校長指定專人進行責任通報、校安通報、以及媒體應對
                      及統一發言,並加強與家防中心人員之協調聯繫。

               (二)指定主責輔導教師擔任個案管理者,執行學生輔導事宜。


               (三)確保學生安全,並協助學生穩定情緒,必要時協助家防中心進行安置。
               (四)當學生必須與衝突的家長面對面時,輔導處(室)可視需要安排學務處或其他教師陪

                      同在場,以確保安全。

               (五)陪伴學生處理相關事件。在事件司法調查過程中,學校人員必要時可申請陪同學生,給
                      予心理支持。如果需要處理轉學事宜,應注意保密原則,並請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調,

                      聯繫受害學生轉進及轉出之學校,進行相關之入班輔導及結合社工訂定個案處遇計畫。

               (六)學校處理人員應注意保密,確保學生與家庭的隱私。輔導處(室)教師秉於專業應向校
                      長與各處室教職員說明保密的重要性。


               (七)受害人和加害人若持續在同一班級或同一樓層,應會同相關人員(包括各處室行政人
                      員、導師、輔導教師等)召開會議研討,評估風險與建立相關保護措施。










 155                                                                                                            156
   160   161   162   163   164   165   166   167   168   169   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