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6 - 心輔手冊-國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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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宣導措施 1. 學校應依法辦理學校教育課程及教師通報訓
(學生、教師、家長) 練,並將學生自我保護意識融入教育課程。
2. 當學生知悉任何人有危及學生身心安全或有
威脅自殺之虞者,應立即向學校教職員反
學校知悉學生疑有保護輔導事項
應,或撥打 110 、113 等專線,以尋求協助。
進行初步關懷面談
1. 評估學生身心狀況影響。
2. 向學生說明轉介或通報之目的。
學校進行通報轉介評估 3. 提供相關資源與協助之資訊。
兒少保護個案 脆弱家庭 / 高風險家庭個案 校園三級輔導
● 遭遺棄、身心虐待。 符合評估指標(如家庭衝突、主 學校、輔導教師或專輔人員進行:
● 強迫或引誘自殺行為。 要照顧者罹患精神病、酒癮、藥 ● 未達法定責任通報或轉介脆弱
● 生命、身體或自由有立即之危 癮並未就醫或持續就醫、有自殺 家庭個案之專業輔導。
險或有危險之虞者。 風險個案、為強迫引誘容留或媒 ● 已進行法定責任通報或轉介脆
● 強迫猥褻行為或性交。 介兒少為自殺行為、貧困、單親、 弱家庭個案之校內輔導。
● 利用兒童青少年犯罪或不正當 非自願性失業或重複失業、死亡、
之行為。 出走、重病、入獄服刑…等,使
● 遭受其他傷害之行為。 兒少未獲適當照顧)計 6 項。
● 兒童少年從事性剝削之虞者。
依據 1. 兒童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依據 依據
2. 家庭暴力防治法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 學校三級輔導模式與
3.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權益保障法 輔導教師角色分工表
4. 兒童與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進行法定責任通報 轉介脆弱家庭 / 高風險家庭 落實校園輔導措施
● 於 24 小時內填具通報表以網際 ● 傳真或網路通報。 ● 發展性輔導
網路或傳真至轄區社政主管機 ● 進行校園安全事件通報。 1. 導師關懷輔導。
關。情況緊急時得先以言詞、 ● 啟動校園輔導機制。 2. 進行家庭訪問及親師溝通,
電話通訊方式通報,並於 24 小 1. 進行家庭訪問(到府訪問、 共同維護學生安全。
時內填具通報表,送直轄市、 電話訪問或個別約談等)。 3. 提供緊急紓困助學金、學生
縣市主管機關,或進行網路通 2. 由學校輔導處(室)列入高 代收代辦費之補助及學生午
報。 關懷輔導對象。 餐費之補助等校園關懷資源。
● 進行校園安全事件通報。 3. 確認社政單位回覆處理情形。 4. 轉介社會福利資源。
● 啟動校園危機處理機制。 4. 轉介或連結其他資訊。 ● 介入性輔導
1. 通知家長 / 監護人(家內亂 1. 輔導教師以個別或小團體為
倫及家暴事件除外)。 單位,實施介入性輔導措施。
2. 危機介入(情緒支持與心理 2. 提供學生個案之家長與教師
諮商)。 諮詢服務。
3. 指定專人對外發言。 ● 處遇性輔導
4. 確認單位收案窗口,並持續 1. 轉介縣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提供協助。 或心理諮商服務資源。
持續追蹤關懷及輔導
若學生家庭有危機或發生身心嚴重受創情形,則須重新進行評估
結 案
圖 5-8 國民中小學學生保護輔導工作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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