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4 - 心輔手冊-高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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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部門專案計畫申請
在政府各部門亦有不同主題之專案經費,如,家庭教育、高關懷輔導等特定計畫可供學
校申請;而近年來各縣市均積極推動各項教育專案與競爭型計畫,如教育部國教署優質化計
畫、臺北市前瞻計畫、新北市旗艦計畫等,各校亦可視校本發展需求,結合輔導工作面向,
編列相關子計畫專案經費。另外也可以考慮申請衛生福利部、原住民族委員會、青年發展署
等與學生輔導相關之計畫。
三、社會相關資源申請
除政府資源外,民間團體亦有資源可協助學校輔導工作推動,不同民間單位會依個別屬
性提供講座、經費、課輔志工等協助,學校端可視需求加以善加利用與連結。而校內之家長
會亦為重要的社會資源,可依校內流程申請家長會資源挹注。
參 經費編列注意事項
經費之編制與使用須配合輔導工作之需求,故經費編列前,輔導人員需先掌握輔導工作
計畫內容,檢視各項輔導業務執行時,需要那些經費,且能掌握所需經費數。如有經費不足
的情形,可視校內外資源,尋求其他補助機會。
活動辦理前須先完成活動之經費概算表,各項費用的編列可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
經費編列基準表」或各主管教育的相關規定辦理,簡單來說,除資本門外,經常門項下之業
務費常見項目為出席費、稿費、講座鐘點費、印刷費、國內旅費、短程車資、運費、膳宿費、
場地使用費、雜支等。
如於經費之編列與支用有所疑義,建議可先與校內總務處、主(會)計室詢問溝通,以
確實掌握經費編擬的適切性,並瞭解經費核銷時的原則規定;如屬各項專案經費,則需配合
該計畫經費執行規定完成核銷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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