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9 - 心輔手冊-大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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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校院 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
貳 系統合作與轉介
第六章
一、與校內單位合作模式
(一) 由校內其他單位轉介至諮商輔導中心(組),經專業輔導人員評估危機風險與介入處置,
處遇性輔導
由專業輔導人員提供心理專業協助與轉介其他醫療資源外,持續與原轉介單位合作關懷
受輔學生必要之生活與課業等協助,個案管理者並且整合其他單位,共同組織資源與支
持網絡,化解校園危機與提供相互支持。
(二)專業輔導人員評估受輔學生有風險,除了提供專業心理服務與轉介醫療資源,個案管理
者評估受輔學生危機程度與待協助事項,主動聯繫校內單位提供必要之協助,共同組織
校園安全防護網。
(三)專業輔導人員追蹤高關懷學生,多次無法聯繫上學生,或是學生拒絕接受專業輔導人員
關懷,專業輔導人員轉介系所導師,由導師協助觀察與提供關心,必要時由導師介入轉
介學生至諮商輔導中心(組)。
二、與校外單位合作模式
受輔學生若屬於高危機風險者,通常不是校內人員獨自處理就可以解決問題,常需要轉介
外部資源,與校外機構合作,來處理高度危機事件的緊急狀況。
(一)轉介醫療機構
有以下狀況者,專業輔導人員須優先轉介醫療機構
1. 急性期精神病人。
2. 慢性化精神病人。
3. 有強烈自殺傾向者或有立即性危險者。
4. 多重問題困擾需長期心理治療者。
5. 因身體狀況影響無法接受心理諮商服務者。
6. 人格疾患需長期心理治療者。
7. 其他原因影響無法接受學校心理諮商服務者。
(1)依狀況轉介校外資源或其他社區機構的人員,如醫師、社工或其他校外輔導人員等。
(2)校內人員必須和校外機構及家長間保持聯繫,以了解並掌握高風險學生目前的狀況。
(3)持續為高風險學生安排校內的資源,如:同儕支持與監督網絡,以及校內的緊急通
報專線。
(4)幫忙處理相關行政事宜,如:請假與協調考試與報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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