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4 - 心輔手冊-大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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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諮商專業倫理議題




                壹 諮商專業倫理功能與限制




               一、諮商專業倫理的功能

                    透過實踐諮商專業倫理規範與守則,主要目的是為了(Mapp, Robb, & Engels, 2011):

               (一)提供給專業輔導人員在執行專業時適宜的行為標準。
               (二)作為受輔學生、其他專業人員或系統合作相關工作者理解專業輔導人員執業依據之一。
               (三)保障諮商專業的功能與目的,讓心理諮商專業得以永續發展。

               (四)保障受輔學生的權益與最佳福祉。

               (五)尊重所處社會之道德與規範。
               (六)保障專業輔導人員個人的權益。

               二、諮商專業倫理的限制

                    即使建構了完整的諮商專業倫理制度與研擬了諮商專業倫理守則,在實務工作上,仍然無

               法將所有的專業倫理、法律議題與情境一一說明清楚並提出具體解決方案;專業輔導人員在實

               踐諮商專業倫理守則時,仍經常遭遇困境與限制(Corey, Corey,& Callanan, 2011)。
                    因此,在專業輔導人員的養成教育中,除了將重心放在專業知能訓練,以具備勝任之專業
               知識與能力之外,也要充分統整個人生命經驗與專業經驗,促進人格修為與成長,維持身心健

               康。在消極方面,要遵守各項法律規範來執行業務,避免觸犯法律,做出處遇不當、瀆職或是

               傷害受輔學生的行為,也要面對需要預警、通報或是舉發以免於受輔學生或其他人受害的法律
               責任。在積極方面,建議持續培養自己在諮商專業倫理上的敏感度,發展諮商專業倫理意識,
               秉持專業自尊與自信來提供最佳品質的專業服務,以促使受輔學生能夠從諮商輔導服務中獲益

               與保障最佳福祉。




                貳 專業輔導人員的專業倫理訓練背景與專業倫理守則



                    在大專校院服務的專業輔導人員相當多元,依照《學生輔導法》規定,包含了諮商心理師、
               臨床心理師與社會工作師,加上目前各個大專校院擔任諮商輔導主任(組長)職務者,未必皆

               是輔導專業背景,彼此之間的專業訓練與專業專長不同,在專業倫理與行政倫理之間的權衡與
               考量有時會發生意見不ㄧ致、甚至衝突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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