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0 - 心輔手冊-大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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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報或轉介相關局處
1. 通報及轉介自殺防治中心
已出現自殺行為者、有強烈自殺傾向者,或有立即性危險者。
2. 通報或轉介家暴中心
家庭成員間(或有同居事實情侶)有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者。
3. 轉介警政單位或是法律資源
涉及人身安全或是法律事件等。
4. 轉介境外單位
涉及境外生事件,由國際事務處或生僑組通報與轉介相關境外單位請求協助。
5. 其他單位 ( 例如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或相關民間團體 )
三、轉介原則和要點
轉介的目的是為了協助解決受輔學生的問題,專業輔導人員與轉介單位共同形成一個輔導
的網絡,可以提供最有效的協助與化解校園危機。
(一)專業輔導人員在轉介受輔學生至其他機構時,必須注意以下的原則:
1. 專業輔導人員必須了解可以轉介的社會資源與轉介程序。
2. 專業輔導人員在轉介時必須徵得學生的同意,以避免引起受輔學生的抗拒。
3. 專業輔導人員與轉介單位保持定期聯繫與溝通,以便了解學生狀況。
4. 專業輔導人員於轉介後必須追蹤受輔學生的狀況,以便評估轉介的成效。
(二)轉介程序
專業輔導人員若是判斷評估需要轉介其他機構時,轉介程序如下:
1. 與單位主管和同儕共同研商,分析是否需要進行轉介。
2. 評估合適的轉介資源。
3. 協助受輔學生做好轉介的準備。
4. 聯繫轉介機構。
5. 與受輔學生確認轉介機構的選擇與決定。
6. 追蹤轉介的成效。
(三)轉介時應注意要點
1. 專業輔導人員須熟悉適當的轉介資源,以協助學生獲得需要之協助。
2. 轉介時需尊重受輔學生的感受與意願。
3. 轉介後持續追蹤,以便了解與評估轉介的成效,是否滿足受輔學生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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