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7 - 心輔手冊-大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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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校院 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
三、避免雙重關係
在大專校院裡,諮商輔導中心(組)最容易碰到的雙重關係的情況包括:
第七章
(一)輔導相關科系所教師兼任專業輔導人員,或是部分學校設有志願輔導老師制度,與受輔
學生目前具有授課之師生關係。
(二)同系所的研究所學長姐與大學部學弟妹建立諮商關係;專業輔導人員一方面需要志工幫 專業倫理與輔導資料運用
忙協助處理許多行政事務,另一方面又擔任志工成長團體的團體領導者,或是擔任志工
的個別晤談者。
(三)專業輔導人員所負責的個案管理系所恰巧就是自己畢業的系所;聘用志工或工讀生幫忙
櫃臺接待與個案紀錄調檔歸檔工作,極有可能會接觸到認識的同學或老師的資料,因為
好奇而翻閱等;甚或是同學一起來預約同一位專業輔導人員做諮商,諮商後,彼此分享
諮商的過程與經驗,討論起對專業輔導人員的回饋或評價。
(四)在極少數的狀況下,有些大專校院諮商輔導中心(組)會附帶提供教職員工心理諮商,
而專職的專業輔導人員其實也算是學校的教職員工,在許多場合與合作關係上,無可避
免地要碰面或合作。
在實務工作上,如果能夠事前避免雙重關係發生的可能,是最佳的措施,例如:
(一)可考慮在聘用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兼任專業輔導人員、實習諮商心理師時,錄取一定比
例是他校畢業者,在人力調度與工作分派上比較能夠避開雙重關係的困擾。此外,相關
科系教師退居第二線擔任專業督導。
(二)在派案時,再次確認是否具備雙重關係之可能性。
(三)在諮商關係之始,與受輔學生澄清和討論與專業輔導人員之間可能發展的社交、師生、
商業等多重關係的可能性與利弊,探討常見關係界線的議題,如社交邀約、收送禮物、
晤談中的飲食與昏睡、晤談時間以外的緊急聯絡、更動或取消晤談時間等,承諾彼此節
制。
(四)事先向志工澄清和討論與專任專業輔導人員間雙重關係的利弊及解決之道。
(五)加強對志工或工讀生櫃臺接待與個案紀錄調檔歸檔工作的專業倫理知能與保護隱私的訓
練,適時予以監督。
總之,初次晤談,就與受輔學生澄清預約同一位專業輔導人員諮商的倫理考量,在隱私保
密的限制及其對專業關係的影響層面,有充分的思考與討論等,都是必要的諮商專業倫理作為。
四、非自願個案
諮商與心理治療的核心效果來自受輔學生的自主參與和承諾改變,大專校院諮商輔導中心
(組)難免會遇到一部分的受輔學生其實是非自願個案,他們多半是因為導師、教官、宿舍輔
導員、家長或同學親友轉介而來,也有時候他們可能是因為觸犯校規或法律、聽從醫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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